人事部管理制度(通用42篇)

发布时间:2023-09-20 10:25 来源:优秀文章

人事部管理制度 1

  1、在直接上级的领导下,对本职工作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2、保证车辆及司乘人员安全

 

  3、经常检查食堂、宿舍等其他人员聚集场所和库房的'用电、用水及消防器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人员及财产安全。

 

  4、保证食堂设备及食物卫生符合标准,合理组织善食搭配,防止发生人员中毒。

 

  5、加强食品、食品用具、餐具、就餐场所,防止发生投毒事件。

 

  6、及时组织进行卫生专责区(道路、广场等)清扫。

 

  7、负责各岗位新入厂人员安全培训及上岗前安全教育考试。

 

  人事部管理制度 2

  第一章、人事部部门职能:

 

  (一)人力规划;

 

  (二)人员招聘;

 

  (三)教育培训;

 

  (四)岗位分析和评估;

 

  (五)绩效考核和薪资管理;

 

  (六)劳动关系的处理。

 

  第二章、人事部部门职责:

 

  (一)编写、执行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制定公司人事政策及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二)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关系,了解分析各部门人员变动情况,掌握人员需求;

 

  (三)制定薪酬、晋升政策、组织提薪、晋升评审;

 

  (四)草拟和修订《员工手册》、《人员编制》、《工资方案》、《劳动合同》、《年度计划》、《年度预算》;

 

  (五)负责工资与福利的咨询、核实及发放并处理劳资纠纷;

 

  (六)处理员工的违纪和犯规行为及调查报告;

 

  (七)负责草拟、修改并执行有关人事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

 

  (八)建立公司各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对公司各部门进行综合考核。每月写出考核报告,上报总经理批准后印发;

 

  (九)制定福利政策、办理社会保障福利;

 

  (十)负责公司各级员工的培训工作,建立培训体系,制定各项培训计划;

 

  (十一)负责招聘、筛选、考评、培养、调动、解雇、处分所有员工;

 

  (十二)负责建立人事档案资料库。

 

  第三章、人事部各岗位职责:

 

  一、人事部部长职责:

 

  (一)负责在公司内部推行全面劳动工资管理,负责公司员工招募工作,对部门缺员进行推荐;

 

  (二)负责编制年度劳动计划、工资基金计划和季、月度工资基金调整计划,报上级部门审批后实施;

 

  (三)制定招聘程序,组织招聘、安排面试、综合素质测试;

 

  (四)负责办理职工调动,以及全员劳动合同制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负责职工晋级、工资调整和新进人员转正定级工作;

 

  (六)制定岗位定员和劳动定额,完善劳动组合,提高劳动生产率;

 

  (七)负责办理员工的社会保险工作;

 

  (八)落实员工薪资核发及福利金、奖金等的正确发放;

 

  (九)确保有关人事规定遵循政府有关部门的劳动法规;

 

  (十)负责管理公司人事档案,并按规定办理接转、阅档工作;

 

  (十一)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员工对实施公司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十二)筹划并举办各类大型员工活动;

 

  (十三)协助公司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内部监督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十四)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培训主管职责:

 

  (一)在部长领导下,负责公司人力资源培训与教育工作;

 

  (二)负责编制员工教育和岗位培训的长远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对公司的各种培训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

 

  (四)负责举办各岗位的培训班;

 

  (五)组织收集、筛选、编写、翻译、审校各类培训教材和资料;

 

  (六)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职称管理;

 

  (七)负责外出培训、进修和脱产学习的管理工作;

 

  (八)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事部管理制度 3

  第一节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一编制及定编

 

  一、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二、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三、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四、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五、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六、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

 

  一、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

 

  六、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七、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八、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劳动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

 

  九、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第四节工资、待遇

 

  一、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

 

  三、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四、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六、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七、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八、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九、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

 

  第五节假期及待遇

 

  一、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二、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经予路程假;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6、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单位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7、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三、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四、产育假: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产生女结扎的另增加21天;

 

  4、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五、节育手术假:

 

  1、取环休息1天;

 

  2、放环休息3天;

 

  3、男结扎休息7天;

 

  4、女结扎休息21天;

 

  5、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15—30天;流产后结扎增加21天;流产假期1年内不能超过2次;

 

  6、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天;引产后结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内工资津贴照发。

 

  六、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七、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

 

  八、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九、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十、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十一、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

 

  十二、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三、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十四、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十五、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十六、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十七、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十八、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十九、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二十、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二十一、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第六节附则及人事管理办事流程

 

  一、公司属下各公司、企业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二、本制度由劳动人事部负责执行。人事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人事部管理制度 4

  为促使公司快速的成熟,使各部门的绩效迅速增长、人员更加团结,为公司、部门和自身带来更多业绩,公司特制定以下日常规章制度,望所有人员共同遵守,互相监督。具体如下:

 

  第一章:日常行为规范

 

  1、进公司应佩带胸卡;

 

  2、做好个人卫生,注重穿着,工作期间严禁穿牛仔裤等过于休闲类服装;保持桌面、地面、电脑、电话的清洁、整齐,不得乱扔杂物、倒水;

 

  3、人离开座位后椅子应及时归位、并且整齐、卫生;

 

  4、轮到值日时间,要在当天下午下班后或第二天早上提前30分钟值日,并保证值日质量和当天室内垃圾的及时处理;

 

  5、工作时间内不准看与工作不相关的报纸、杂志、书刊,吃零食或其它食物等;

 

  6、上班时间严禁大声喧哗、闲谈、聚堆聊天等与工作不相干的事情;

 

  7、无论是在培训、会议所有人员的通讯工具应调为静音、震动或关闭状态;

 

  8、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等集体活动;

 

  9、每周周五应作出并上交本周工作总结及下周工作计划,每月的27号作出并上交本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

 

  10、每周周六17点为本周总结会议,每周一上午8点30―9点为本周工作计划会,每月30号为本月总结会议和下月工作计划会议,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参加会议。

 

  11、每周二、四下午五点为部门工作讨论会,无特殊情况,严禁不参加。

 

  12、未经他人的允许严禁翻阅他人的资料、物品等;

 

  13、严禁在浏览不健康的网站、恶意删除、修改、传播公司的.内部资料,以及向同行提供本公司人事资源;

 

  14、工作时间内严禁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其余时间打市话不应超过3分钟,严禁电话闲聊。

 

  第二章:处罚制度

 

  1、对违反第一章里的2、4、5、6、7、14条中的某一条者,对当事人处以10元的现金罚款并写书面检讨;

 

  2、对违反第一章里的8、9、10、11、条中的某一条者,对当事人处以20元的现金罚款并写书面检讨;

 

  3、对违反第一章里的12、13条中的某一条者,对当事人处以50元的现金罚款并写书面检讨在公司晨会上宣读;

 

  4、部门所有人员应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另外全体人员应在8点30前到公司,并且保证晨会(以公司集合音乐关闭为止)不迟到,迟到一次罚款5元,一月第二次10元,三次20……依次类推,每月累计;

 

  5、对于完不成公司或部门经理要求一定时间内要完成的任务的,依据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的罚款;

 

  6、除以上制度和规定外,所有人员都应遵守公司的每一个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督和处罚。

 

  第三章:奖励制度

 

  1、为部门、公司带来荣誉或做出贡献者奖励50元;

 

  2、每月经过部门全体人员投票选出当月表现、进步、纪律等最突出者,将给予50元奖励;

 

  3、每月绩效最高者将给予100元的奖励,要求绩效最少在8人以上者方可参与评比,如都达不到,此奖不奖励任何人;

 

  4、每月第一个绩效达到8人者奖励50元奖励。

 

  5、月绩效达到10人以上的,奖励200元。

 

  6、保留一定的灵活奖励,比如在工作各方面表现突出者等。

 

  以上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香港现代医学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所有,本制度从颁发之日起开始执行。望所有市场技术部的人员积极遵守、认真对待、互相监督,如有不健全之处随时修改、添加。

 

  人事部管理制度 5

  一、现在企业人事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人力资源规划、招聘及任用、员工培训、工资与福利、绩效考核与奖惩、考勤与休假、人事档案、员工守则(或权利与义务)、劳动合同与卸职管理等。

 

  二、在大企业人力资源规划是企业发展、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内容,小企业一般就统归在员工招聘的规定中了。

 

  三、有的大企业人事制度就叫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小企业主要沿用那种以人事工作为主的管理制度。但是有的规定是必不可少的,如人事任免手续、劳动合同的签定与管理、保密制度在人事制度中的体现、人事档案管理等,如果企业的考勤制度和薪资制度独立成文,可以在人事制度中引用,如“见xx制度”等,如果没有独立成文也应该制定在人事制度中。

 

  四、制度章节的设定形式。简单明了的形式就是将每一项内容制订为一章,每个具体事项制订为一条。

 

  下面是根据本人经验列出的小企业人事制度基本提纲:

 

  第一章:总则

 

  宗旨、原则、主要负责部门及其职责。

 

  第二章:员工招聘

 

  招聘计划的制定与落实,包括招聘方案的制定、审批、发布。

 

  应聘的接待与审查,面试负责部门、内容及录用的决定、不予录用的情形;录用手续、录用后的试用期,试用期转正的申请、考评与审批。

 

  第三章:员工任用

 

  根据领导批示签订劳动合同,必要的明确劳动合同中的岗位责任、保密条款;岗位责任、任用期间的调(升)职。

 

  第四章:员工培训

 

  培训计划、形式、内容、要求、考核等。

 

  第五章:绩效考核

 

  考核的标准、形式、期限、结果(奖惩)等。

 

  第六章:薪资及待遇

 

  企业或岗位基本薪资构成、等级标准;福利待遇、薪资的调整。

 

  第七章:考勤及休假(可引用)

 

  第八章:卸职管理

 

  辞职、辞退、合同终止的劳动关系解除、资遣退职等办理程序。

 

  第九章:员工守则(可引用)

 

  劳动纪律、职业道德、文明礼仪等行为规范。第十章:人事档案管理

 

  员工个人人事档案的建立、人事信息管理、人事手续中的文件归档管理等。

 

  2、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人事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现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用人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第三条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择人,因才适用,保持动态平衡。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准则是:公开、公正、公平、有效激励和约束每一位员工。

 

  1、公开是指强调各项制度的公开性,提高执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每个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3、公正是指对每位员工的工作业绩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给予合理的回报,同时赋予员工申诉的权利和机会。

 

  第五条公司涉及人力资源方面的管理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员工招聘管理

 

  第六条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通过各种途径面向社会招聘。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的任用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以“职位说明书”为依据,采用面试和笔试两种方式,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若需笔试,试卷由用人力资源部提供。

 

  第八条各岗位人员的派任,均依总公司统一调控为准则。

 

  第九条员工招聘程序如下:

 

  1、用人部门需规范填写《员工需求申请表》,并按要求通报相关领导审批,批准后交送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选择合理有效的招聘渠道,并发布招聘信息。

 

  3、人力资源部收集应聘人员的求职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以及其它有关业务资历材料。

 

  4、人力资源部主持面试,用人部门或公司领导视情况参加,并在《应聘人员登记表》中填写意见。

 

  5、面试后两天内,由人力资源部向合格的人才发出通知,并办理报到手续。

 

  6、经核定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日期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妥下列手续:

 

  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②填写《员工档案登记表》;

 

  ③交验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其它相关证件(如职称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办理经济担保。

 

  第十条担保

 

  1、凡公司员工均须办理担保手续,担保形式如下:

 

  ①最高学历证原件

 

  ②郑州市固定房产复印件及该房产所有人书面担保。

 

  上述两种形式,任选其中一种即可。

 

  2、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不能担任保人。

 

  3、担保人所负一切担保责任,决不因被担保人的工作地点有所不同而借口推脱。

 

  4、公司于每年定期“对保”,并在认为必要时随时办理“对保”。

 

  5、被担保人离职一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亏欠公—款等情况,即向本人发还经济担保相关资料。

 

  第三章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第十二条公司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均为一年。

 

  第十三条连续两年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者,公司提供或缴纳基本养老及医疗保险

 

  第十四条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须承诺保守公司商业机密。

 

  第十五条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10日,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合同期内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继续聘用该员工,并将结果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且未作说明者,即视为自动待岗(待岗期间无薪)。

 

  第十六条员工劳动合同期满而原工作部门不同意续签,员工又不能联系到新工作部门时,劳动合同终止,合同期满,员工不愿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于合同终止当日通知合同终止,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及离职手续。

 

  第十八条

 

  第四章档案管理

 

  第十九条员工档案是为每位员工建立的内部管理资料,包括员工的有关招聘、录用、合同、考核、薪资、奖惩、培训等材料,建立此档案旨在方便内部管理。

 

  第二十条员工档案自员工报到之日起建立,每人一份,按部门动态管理归类,依员工顺序号进行存放保管,由人力资源部指派专人负责管理。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内部档案应及时、全面地收集到人力资源部门统一保管,各部门应主动将平时形成的应归档材料及时递交人力资源部保管。若员工个人情况有变更,如:姓名、籍贯、文化程度、专业技能等,员工应以书面方式及时准确通报人力资源部,以便员工档案内有关记录得以相应更正。驻外机构在当地招聘的人员须建立详细的人事资料存档备查,并将所应聘人中的主要个人资料整理,汇总后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二十二条为确保档案的准确,档案管理人员应随时对档案进行检查、核对;员工离职时,其档案应以年度为单位归入离职人员档案,保存期限为两年。

 

  第二十三条员工人事档案的使用

 

  1、员工人事档案是为公司决策部门提供各种人事方面的基本依据,并为人事统一分析提供资料。

 

  2、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是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且只能查、借其下属档案;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填写《档案查阅(调阅)登记本》,档案借出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

 

  3、档案管理人员和查阅者不得私自增删,涂改,泄露档案材料内容。

 

  第二十四条员工档案仅供公司内部使用。

 

  第五章员工管理

 

  第二十五条凡属公司的员工,公司对其拥有管理、调度和分配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服从公司安排是每个员工第一素质。

 

  第二十七条公司各部门员工自进入公司起,就应受到公司文化体系的教育、培训,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各部门员工应接受上级主管的指挥与监督,不得违抗。

 

  第二十九条员工应尊重和维护公司信誉和形象,凡涉及本公司方面的信息,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公布;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自以本公司名义开展各种活动。

 

  第三十条员工在服务期间不得经营或出资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事业,或兼任公司外的职务。

 

  第三十一条员工应尽忠职守,并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

 

  第三十二条员工应爱护一切公司财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公司。

 

  第三十三条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态度谦和,不亢不卑,并不得有骄傲满足等损害公司名誉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员工应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秩序妨碍纪律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所有员工须按公司规定积极参加公司会议及各项活动,期间违纪者按平时规定的3倍处罚。

 

  第六章考勤休假

 

  第三十六条工作时间规定

 

  1、公司行政人员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

 

  2、公司实行的作息时间为: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若需调整作息时间则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第三十七条考勤管理规定

 

  1、公司考勤记录实行打卡制,员工每天上班前、下班后两次打卡,无论任何情况均需打卡;

 

  2、公司严禁代人打卡,代人打卡被发现者,第一次对双方当事人各处以罚款50元,第二次对双方各处以罚款200元,并各记大过一次;

 

  3、考勤卡上空白处以《出差、请假登记本》上的内容为依据,不在由人力资源部填写。

 

  第三十八条考勤内容

 

  1、迟到:上班时间已到未打卡者,且时间在半小时之内。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且时间在半小时之内。

 

  3、擅离职守: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且时间在半小时之内。

 

  4、旷工: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半小时,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

 

  第三十九条考勤处罚

 

  1、员工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以后逐次累加10元;

 

  2、一个月迟到、早退合计5次(含)以上者记大过一次,第一次被记行政大过者罚款200元,第二次被记行政大过者罚款1000元;

 

  3、旷工半天(迟到半小时以上,或者早退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计)扣1天半的工资;

 

  4、旷工1天扣3天工资;

 

  5、在一个月内旷工两天(含)以上,或者全年累计旷工5天(含)以上上者,予以辞退;

 

  6、调休、出差、请假若在《出差、请假登记本》上无记录,以旷工论处,但因突发事件或急事不能先行告假、出差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法迅速向直属上级告假,事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补填《出差、请假登记本》。

 

  第四十条休假规定

 

  1、除规定假日及因公出差外,凡不能上班的员工均应依本规定请假。

 

  2、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单》事先报主管批准,并按规定办妥工作代理人,经审批后,方得离开,否则以旷工论。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能先行告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法迅速向直属上级告假,事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补填《请假单》。

 

  3、假期已满,但未销假,又未续假者,也以旷工论。

 

  4、批准权限:部门经理假期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员工3天(含)以内的假期由部门主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假期由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一条根据国家及公司的规定,请假分为以下几种:

 

  1、病假:员工本人因身体不适需要到医院就医,而不能到岗工作的,视为病假;年累计病假不超过10天(含)的,为半薪假,超过10天的为无薪假。病假必须向考勤员出示医院相关证明,无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2、事假:员工本人因私事不能到岗工作的,视为事假;事假为无薪假,如未满一个工作日的,按钟点计算。

 

  3、婚假:员工或其亲属结婚可以申请婚假,婚假为有薪假,婚假需提前3天持有效证明申请。

 

  ①员工本人结婚的,婚假为5天,晚婚者7天;

 

  ②员工子女结婚的,可请婚假2天;

 

  4、产假:女方为无薪假,公司可保留其原有岗位;男方可享受5天带薪假。

 

  5、丧假:有薪假。

 

  ①员工父母,配偶丧之的,可请假5天;

 

  ②祖父母,兄弟姐妹(直系)及子女,岳父母丧之的可请假3天。

 

  第四十二条公司住外营销人员每月可带薪休假3天,但休假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当月未休息者,可享受全勤奖60元;累计6个月全勤奖者,可报销所负责市场到郑州往返车旅费,同时享受7天特别带薪假。

 

  第四十三条国家法定节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元旦(一天)五一(三天)国庆(三天)春节(七天)共计14天。

 

  第四十四条若因业务需要,本公司可临时变更休假日或于休假日照常上班。

 

  人事部管理制度 6

  第一章、总则

 

  1、本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2、人事部是公司人事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日常人事管理,其工作具有管理、指导、监督职权,并直接对公司分管总裁和总裁负责。

 

  3、公司各部门须严格遵守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凡人事调配、人事任免、人员进出必须经人事部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人事调令为依据。各部门发文凡涉及到人事、工资、劳保、社会保险金、职工培训等事项,必须经人事部合议会签。

 

  第二章、聘用

 

  1、对缺岗和预算招聘名额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或定向对口专业学校招聘,严格任职标准,择优录用。

 

  2、用人部门根据缺编情况提出补员报告,注明需求人数、任职标准,经人事部会签,分管副总裁审核,总裁审批后,由人事部办理。

 

  3、人事部查阅人才信息库存或发布招聘信息,标明所需岗位和人员的基本条件(包括年龄、身高、文化程度、专业水平、外语水平、工作经历等)。

 

  4、用人部门及其它部门可以推荐适任人选,但不得低于该岗位的任职标准,同时必须由推荐人签名并注明与所推荐人选的关系。

 

  5、人事部会同用人部门对报名和推荐的人员进行初审和面试。

 

  6、人事部通知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或口试,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出卷、阅卷,确定适合人选。

 

  7、人事部将适合人选名单及个人履历表报用人部门分管领导和人事部分管领导审核,总裁审批。

 

  8、人事部依据审批结果通知录用者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携带体

 

  检证明到人事部报道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劳动合同

 

  1、公司实行总员额控制下的全员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由公司根据经营需要调整。

 

  2、在劳动合同期内,如员工属不称职或犯有严重过失,公司有权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合同期满前35天由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填写“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调查表”报公司人事部,人事部根据“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调查表”做好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准备工作;如要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4、新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公司或新聘人员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须在一周前通知对方。

 

  5、新聘人员试用期满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试用考核表”,人事部核实、报总裁批准后予以转正或解聘。试用人员的试用期限可视情况延长,但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第四章、晋升

 

  1、公司对各级行政管理技术职务实行聘任制,对拟晋升的聘任人员由人事部根据总裁办公会意见组织考核鉴定,并将考核结果报总裁办公会讨论,总裁批准。

 

  2、公司对某些空缺的干部岗位适时推行竞聘上岗。通过公开岗位、公开要求,推行双向选择、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3、公司急需或具有专业特长的.干部岗位,由人事部根据总裁意见,直接办理聘任试用手续。

 

  第五章、调配

 

  1、调配系指船员在公司所属船舶内、及船岸之间的调动,或船、岸工作人员部门内部的岗位变动。

 

  2、高级船员的调配由船务管理部或酒店管理部提出建议,人事部会签,用人部门分管领导和人事部分管领导审核,总裁审批。

 

  3、普通船员在公司船舶间的调配由主管部门或船舶提出建议,船务管理部或酒店管理部、人事部会签,分管副总裁批准。

 

  4、船岸之间、岸基工作人员的调配由部门提出建议,人事部会签,分管副总裁审核,总裁审批。

 

  5、调配时应填写“岗位调配表”。

 

  6、人事部根据总裁审批意见下达调配通知。

 

  第六章、解聘

 

  1、员工有正当理由可申请辞职,要求辞职的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公司人事部批准后,船舶或部门方可为其办理离职清单及其它手续。

 

  2、辞职的员工如受过公司出资培训的,需按规定赔偿公司培训费用和招聘费用。若员工未能按劳动合同规定而擅自辞职,公司不发给任何书面证明。

 

  3、对不能胜任现职工作又无法安排其他岗位的员工、以及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用人部门应提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人事部批准后予以辞退。

 

  4、辞职、辞退员工必须在离开公司前交清工作和办妥离职清单及其它手续方可离开公司,否则公司将追究其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5、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超过国家规定医疗期。

 

  6、公司因经营情况变化辞退员工,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

 

  第七章、考绩

 

  1、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每月对其所属员工进行绩效考核,人事部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或平衡,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当月效益系数的发放标准。

 

  2、公司人事部每年底在每月度的绩效考核基础上统一组织年终综合考核。

 

  3、年终综合考核采取个人书面述职(总结)、口试、笔试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结果作为本评选优秀员工、下干部聘任的重要依据。

 

  4、对考核不适任的员工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终止劳动合同,也可以进行内部岗位调整,如不服从调整或调整后仍不适任应按照有关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第八章、退休

 

  1、公司员工男性年满六十岁,女性年满五十岁者,应办理退休。

 

  2、对有特殊技能、或公司工作需要并身体健康的退休人员,经总裁批准,可签订“退休人员返聘协议书”,返聘使用。

 

  第九章、附则

 

  1、本制度应用中的问题,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下达之日起施行,以往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人事部管理制度 7

  为落实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政策的有关精神,加强公司劳动用工规范管理,特建立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一、员工招聘及录用

 

  用人部门向行政部提出申请,行政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呈报总经理,经总经理批准后,行政部制定招聘计划及编制预算,并向外部和内部发布招聘信息。

 

  应聘程序为初审(材料审核)、初试(能力测试)、复试(深入面试)、发出录用通知、办理用工手续。

 

  初审由人事部门负责处理,初试由用人部门经理和人事部经理负责处理,由总经理进行复试。面试负责人员应在面试表上填写面试意见。通过复试的人员资料转到人事部,由人事部负责发出录用通知并办理用工手续。初试和复试的时间由人事部与具体面试经理协商,通知全部由人事部门负责。

 

  二、用工手续及人事档案管理

 

  通过面试的人员,由人事部发出“录用通知单”,在通知单上应注明报到时需要携带的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劳动手册原件、近期一吋免冠照片3张。办理录用的手续包括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新聘员工职业诚信保证书、劳动合同一式二份。同时办理胸牌,并告知公司及相应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

 

  员工的人事档案包括应聘人员应聘材料、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新聘员工职业诚信保证书、劳动合同、劳动手册和照片,人事部专人统一保管。

 

  三、员工离职

 

  离职员工应办理离职手续,填写离职交接表,各职能部门经理或经办人员需要在表格上签字。最后由财务部依据交接表格及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结算和支付工资。

 

  四、考勤制度

 

  按公司目前的`“员工考勤制度”执行。

 

  五、薪酬制度

 

  按公司目前的“薪资管理制度”执行。

 

  六、职工培训

 

  职工培训包括在岗培训和专业培训。

 

  在岗培训为老员工带领新员工在岗位上的培训和学习,由各部门经理负责安排落实。专业培训为依据公司岗位需要,安排员工到专业机构参加业务学习。培训计划由相关部门提出报公司批准。

 

  人事部管理制度 8

  为切实提高我公司人员的整体素质,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晋政办发〔2010〕61号)、(晋煤劳发〔2011〕1166号)和临汾市煤炭工业局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的要求,到“十二五”末基本实现煤矿从业人员队伍专业化,促进我公司的各项工作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目标

 

  1、高级技师

 

  到“十二五”末,我公司特有工种取得高级技师技能(一级)《职业资格证书》达到0.27%以上。

 

  2、技师

 

  到“十二五”末,我公司特有工种取得技师技能(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达到2%以上。

 

  3、高级工

 

  到“十二五”末,我公司特有工种取得高级技能(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达到15%以上。

 

  4、中级工

 

  到“十二五”末,我公司特有工种取得中级技能(四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达到40%以上。

 

  二、加大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力度

 

  要建立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要加快市煤炭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建站工作,根据鉴定许可范围,严格标准、规范程序、认真做好鉴定工作。煤矿企业新从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获得初级(五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方能独立上岗。煤矿企业要将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确保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所需经费足额到位。

 

  三、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

 

  要积极做好调入、引进煤炭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资格的审核确认工作。要注重做好与职业资格制度的衔接工作,对已取得煤炭相关专业执业资格的,煤矿企业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有关规定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要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制度,促进煤炭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提高。要建立健全聘期考核制度,强化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

 

  四、创新煤炭人才工作机制

 

  坚持“人才强煤”和“人力资源优先发展”战略,加大煤炭人才工作力度,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形成吸引、培养、使用、稳定人才的良性机制,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煤矿企业作为人才工作的主体,要深化企业用人制度改革,为各类人才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要通过多种途径培养人才,着眼发展和需要,加大对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知识更新和岗位历练,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要创新人才使用机制,坚持遵循人才发展规律,把人才素质能力与岗位要求结合起来,使各类人才各得其所、各展所长,做到因才适用。要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以煤炭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为重点,制定引进规划,拓宽引进渠道,提供发展平台,落实各项待遇,加快引进步伐。

 

  五、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是激励从业人员岗位成才、技术创新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手段,也是实现“人本安全”的重要环节。制定全市煤炭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加强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建立表彰激励机制。要以全市煤炭行业职工技能大赛为牵引,形成覆盖全市煤炭行业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营造“百个工种大比武,万名职工争状元”的浓厚氛围。煤矿企业要利用比武和职业技能竞赛这个活动载体,广泛开展以全员参与为基础,以岗位练兵为手段的竞赛活动,选拔、打造企业的“首席技师”、“技能状元”和“技能大师”,促进和带动从业人员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调动我公司职工的积极性。

 

  六、强力推进班组安全建设

 

  要按照张德江副总理在全国煤矿班组安全建设推进会上提出的“五个落实”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健全班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班组现场管理和教育培训,不断提升班组建设和管理水平,通过班组人人平安实现企业个个安全。要重视和发挥班组在员工教育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广泛开展岗位练兵、结对子、师带徒等活动,使班组所有成员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相应技术,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要加大对班组长、特聘群监员等班组关键岗位人员的培养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他们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要积极推广班组成建制培训,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组织管理、自觉抵制“三违”、业务保安、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处置等“五种能力”,使班组成员真正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努力实现人本安全。

 

  七、加强对素质提升工程的监督检查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素质提升工程的监督管理。要将人员素质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要素,把人员是否达到准入标准和是否符合煤矿用工规定作为新矿井投产、复工复产的前置条件,加强管理。在日常监管过程中,要把素质提升工程的落实和推进情况、准入标准的执行情况作为各类安全检查、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发现问题后,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煤矿企业是素质提升工程的主体,要切实把素质提升工程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通过严把煤矿用工和用人关口,促进安全生产和行业整体素质全面提升。

 

  八、完善以安全为中心和体现执业(职业)能力的分配办法

 

  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研究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企业内部分配办法,推行以安全为中心、充分体现执业(职业)能力的个人安全技能帐户和安全结构工资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内部分配办法。建立和完善培训、考核、鉴定(评价)、待遇成系列,安全、技能、业绩、收入相结合的成才激励机制,对具备执业(职业)资格人员,要落实相应的津贴补贴。要不断提高各类技术和技能人才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地位,重奖各类发明创造、职业竞赛和评比表彰获奖人员。可以采取破格申报和晋升高一级执业(职业)资格;在提拔任用、工作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农民合同工转为城镇合同工等方式进行奖励,充分调动从业人员学文化、学技能、岗位成才的积极性。

 

  九、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人事部管理制度 9

  一、熟悉本职业务,具有一定的处理业务工作水平和处理各种具体问题的能力,能吃苦耐劳。

 

  二、要坚持常年出满勤。无故缺勤两天以上者,年终考核出勤不得分,并取消评选先进的资格。

 

  三、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高质量的按时完成自己的本质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四、要严格实行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半年考核一次,并对平时工作完成情况有记载,年终按目标责任制总评。

 

  五、实行竞争上岗。为了强化竞争机制,股室队长实行竞争上岗,竞争者进行演讲,并进行民意测验,票数达不到半数的不能上岗任职。

 

  六、提拔干部要严格按照组织人事部门的.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

 

  六、建立干部政绩考核档案,以利于干部培养、提拔、轮岗、交流。

 

  人事部管理制度 10

  为实现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各项目部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2、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录用

 

  1、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人事办审核、总(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办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

 

  2、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3、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办办理试用手续。一般员工试用期一个月,主管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4、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办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5)员工服务承诺书;

 

  (6)其它必要的证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4)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7)身体条件不适合所从事的岗位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8)其它经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6、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7、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到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三、福利待遇

 

  1、公司依照企业的发展和兼顾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2、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资、通讯补贴和绩效奖金,按月计发,出勤天数未足月的,按日(实际出勤天数*基本工资/30天)计发。月薪工资在次月底前发放,如遇工程回款未及时到位,工资发放适当顺延。

 

  3、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计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发。

 

  4、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综合保险。转正后,由公司统一办理。

 

  5、在公司上班的外地员工,可申请安排集体宿舍;在项目部的员工统一由项目部办公室主任安排住宿。

 

  6、公司依据有关国家规定,发放员工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7、在工程项目完工后,新项目未进场前,公司可根据需要安排项目部人员休假,休假期间的员工工资按当月工资的70%发放。

 

  四、休假及请假

 

  1、按国家规定,员工享有以下带薪假日(有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婚假:3天+晚婚7天;丧假:3天;产假:90天+晚育15天。

 

  2、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公司发送适当补贴或安排调休(调休不另计补贴)。

 

  3、春节期间休假或探亲的,按照公司规定的休假天数休假;放假期间在公司和项目部值班的,发放值班补贴或安排调休。如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还以旷工论处。

 

  4、春节探亲往来旅途费,可按公司规定报销相应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具体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5、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不发薪资及奖金。

 

  6、员工请假须提前提出申请,2天以内的须经所属部门主管、行政办主任批准;3—5天的,须经副总经理批准;5天以上的须经总经理批准。未经准假离岗者,以旷工论处。

 

  五、培训

 

  1、为提高员工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2、新员工入职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入职的前三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3、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4、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适当报销培训费。由公司报销培训费的员工,如在此一年内离职(含辞退),须向公司退返该报销的费用。

 

  5、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由人事办保存在相应的员工档案内。

 

  六、调职

 

  1、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2、公司或项目部之间人员的调动,须经双方部门主管、人事办主任的书面批准。

 

  3、公司、项目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使其“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4、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2天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七、辞职及辞退

 

  1、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写书面离职申请,一般员工经部门主管、人事办主任核准;主管以上员工须经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并视需要,由人事办开具《离职证明》。

 

  2、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7天提出申请;部门主管辞职,需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

 

  3、违反国家法令、公司制度而被辞退者,在赔偿公司的损失及办理完交接手续后,限当天内撤离。

 

  八、保密

 

  1、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项目部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向其它任何人公开或透露。

 

  2、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3、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4、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九、考核

 

  1、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写《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总(副总)经理批准后正式录用。


人事的管理制度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修订之。

  第二章 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服务承诺书。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十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 工作守则

  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五、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六、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七、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九、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十、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十一、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十二、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司总部: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所有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

  第十五条: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在卡上签字或书面说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主管签字证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部门主管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

  二、旷职(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处。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工)论处。

  3、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奖金。

  4、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发给资遣费。

  第四章 待遇

  第十七条: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第十八条: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工资、奖金和补贴。

  第十九条:月薪工资在次月15日前发放或存入员工在内部银行的帐户。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第五章 休假

  第二十条:按国家规定,员工除星期日休息外,还享有以下有薪假日:ぴ旦:1天(元月一日) 春节:3天(农历初一、二、三)だ投节:1天(五月一日) 国庆节:1天(十月一日)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

  第二十一条:一般员工连续工龄满二年时间后,每年可获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6天,工龄每增加一年假期延长2天,最长15天。员工探亲假期间,原待遇不变。

  第二十二条:探亲可以报销火车硬座票及长途汽车票,此外超支由本人负责。未婚员工探亲只能探父母,已婚员工探亲只限探配偶,每年限一次。

  第二十三条:夫妻在同一城市工作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的路费报销,可以享受假期。连续工龄每满四年可报销一次探望父母的路费,不另给探亲假。

  第二十四条:春节休假或探亲的员工,不在15天休假以外再增加春节假,在公司工作的职工按国家定假安排休息。需安排加班或值班的按规定发给加班工资或值班补贴,如安排补休,则不计发加班工资和值班补贴。

  第二十五条:对于放弃休假或探亲假的员工,公司给予其应休假当月全部收入的`奖励。

  第六章请假

  第二十六条:员工请假和休假可分为八种,其分类、审批及薪资规定见本制度附表。

  第七章加班

  第二十七条:加班费的计算:一般员工加班工作时间记为员工的有效工作时间,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100%计算。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有效工作时间按实际加班工作时间的两倍计算,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200%计算。

  第二十八条:责任人员平时加班工作时间,经部门经理认有效工作时间,不计发加班工资,在考核月度奖金中加以考虑。

  第二十九条:员工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就其加班时间按旷职(工)论处。

  第八章出差

  第三十条: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第三十一条: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纪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费用。

  第三十二条:公司对出差的员工按规定标准给报销费用和交通费用。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具体标准见公司的意见办理。

  第三十三条: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叙职,并按规定报销或核销相关费用。

  第九章培训

  第三十四条:为提高公同工的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第三十五条: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进入公司的前三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第三十六条: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第三十七条: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达到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第三十八条: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在相应的《员工培训登记卡》上,《员工培训登记卡》由人事部保存在员工档案内。

  第三十九条: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全额报销学杂费、部分报销学杂费、承认其教育和培训后的学历等支持。

  第十章调职

  第四十条: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第四十一条:各部门主管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职相称”。

  第四十二条: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一月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人事的管理制度 2

  一、目的:

  规范公司办公用品的请购、入库、领取(发放)及使用,使之规范化、合理化并有效控制办公成本。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三、职责:

  行政部负责办公用品的领取、保管、发放并登记;

  四、内容

  1、办公文具的划分

  ⑴A类办公文具:圆珠笔、签字笔、笔芯、笔筒、文件夹、文件架、橡皮擦、胶水、回型针、订书针、透明胶带、涂改液、磁盘、便条纸、燕尾夹、刀片、油性笔、荧光笔、装订夹等。

  ⑵B类办公文具:启订器、直尺、打孔机、订书机、白板擦、名片夹、电话机、计算器、资料册、打印纸、档案袋、墨水、印油、印泥、隔页纸、装订环、封面纸、电脑鼠标、复写纸等。

  2、办公文具的配置标准:

  A类办公文具根据需要各部门办公室人员可领一个(套);(保安员及维修工除外)

  B类办公文具根据需要各部门可配置一件(套)。

  3、办公用品的'领取、发放及登记程序

  ⑴各部门每月8号上报文具领用申请(过期将延至下次),填写《文具领用单》给部门经理签名再交行政部审批,行政部凭审批后的单据派专人到华南城行政部领取文具,并于每月10号发放至各部门。其它时间原则上不再领取办公用品,特殊情况除外。

  ⑵未交《文具领用单》的或未审批的《文具领用单》,行政部不受理,不领取文具。

  ⑶对新入职的员工行政部根据其岗位需要配置办公文具(不限时间),办公室人员配置标准:文件栏/架2个、软皮文件夹3个、笔筒1个、签字笔及圆珠笔、铅笔各1支,笔记本1本、信纸1本、便条纸1盒;其它员工可发笔一支,笔记本一本。

  ⑷当办公文具使用耗尽或需更换时,部门或个人应以“以旧换新、以坏换好”的原则到管理部领取或更换,耗尽品除外。

  ⑸离职人员的办公用品(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应移交至工作接交人或部门负责人,不得占为己有,并应在《离职表》相应栏中列出明细。

  ⑹各部门(包括各市场)所领的办公用品均由行政部作帐登记,每个部门(包括市场)分别单独核算费用。

  人事的管理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嗣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第: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订之。

  第二章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本系统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试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试用同意书。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行亚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裁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第十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单位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工作

  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公司规定其它不得带入生产、工作场所的物品进入公司工作场所。

  五、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六、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七、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八、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九、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樊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十、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十一、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十二、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十三、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每日七小时工作制公司总部:上午:8:00—11:45下午:2:15—5:30生产总部: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部门经理级以下员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工人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

  第十五条: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在卡上签字或书面说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主管签字证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部门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

  二、旷职(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处。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工)论处。

  3、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奖金。

  4、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发给资遣费。

  第四章待遇

  第十七条: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第十八条: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工资、奖金和伙食补贴、季节补贴。员工成为责任人员后可享有安全退休基金和购房减让基金等待遇。

  第十九条:月薪工资在月月底前发计算所或存入员工在内部银行的帐户。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第五章休假

  第二十条:按国家规定,员工除星期日休息外,还享有以下有薪假日:元旦:1天(元月一日)春节:3天(农历初一、二、三)劳动节:1天(五月一日)国庆节:2天(十月一、二日)

  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

  第二十一条:一般员工连续工龄满一年时间,每年可获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15天。员工探亲假期间,原待遇不变。

  第二十二条:成为责任人员的员工实行休假制度,不享受探亲假一次,假期每年为15天,可以累积使用,不能提前支用。责任人员休假的路费及食宿费用自理。

  第二十三条:探亲可以报销单程飞机经济仓、回程硬座票及长途汽车票,或者来硬卧票,此外超支由本人负责。未婚员工探亲只能探父母,已婚员工探亲只能探配偶。

  第二十四条:夫妻在同一城市工作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的路费报销,可以享受假期。连续工龄每满四年可报销一次探望父母的路费,不另给探亲假。

  第二十五条:员工探亲或休期一般不报销医药费,但经批准带有疗养性的休假的职工和因患重病或传染病经县医院证明的嗣,可适当报销医药费。

  第二十六条:春节休假或探亲的员工,不在15天休假以外再增加春节假,在公司工作的职工按国家定假安排休息。需安排加班或值班的按规定雪给加班工资或值班补贴,如安排补休,则不计发加班工资和值班补贴。

  第二十七条:对于放弃休假或探亲假的员工,公司给予其应休假当月全部收入的奖励。

  第六章请假

  第二十八条:员工请假和休假可分为八种,其分类、审批及薪资规定见本制度附表。

  第七章加班

  第二十九条:公在生产可于工作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被指定的员工,除因特殊事由经主管批准者外,不得拒绝。

  第三十条:生产系统人员加班,事先由主管人员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级人员批准后加班,每人每月加班不得超过44小时。

  第三十一条:加班费的计算:一般员工加班工作时间记为员工的有效工作时间,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加班工资按原工资标准的100%计算。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有效工作时间按实际加班工作时间的两倍计算,加班工资按原标准的200%计算。

  第三十二条:责任人员平时加班工作时间,经部门经理认有效工作时间,不计发加班工资,在考核月度奖金中加以考虑,但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时,按原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

  第三十三条:嗣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就其加班时间按旷职(工)论处。

  第八章出差

  第三十四条: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第三十五条: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章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费用。

  第三十六条:公司对出差的员工按规定标准给报销停费用和交通费用。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具体标准见公司的意见办理。

  第三十八条: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叙职,并按规定报销或核销相关费用。

  第九章培训

  第三十九条:为提高公同工的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第四十条: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嗣进和公司的前三个月内进行,培训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第四十一条: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副总裁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第四十二条: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达到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第四十三条: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在相应的《员工培训登记卡》上,《员工培训登记卡》由人事部保存在员工档案内。

  第四十四条: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给予全额报销学杂费、部分报销学杂费、承认其教育和培训后的学历等支持。

  第十章调职

  第四十五条: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第四十六条:各部门主管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职相称”。

  第四十七条:嗣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一月内办委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第四十八条:员工调动,如驻地远者,按出差规定支给差旅费。

  第十一章保密

  第四十九条: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系统上级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第五十条:员工不得汇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俱意见涉及公司的,涨上级领导许或,不得对外发表。

  第五十一条: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道消息的传播。

  第五十二条: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第五十三条: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人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第五十四条:发现其他员工有泄蜜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蜜行为和动机,应及时阴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十二章考核

  第五十五条:员工考核分为:

  一、试用考绩:员工试用期间(三个月)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度用人员考核表”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正式录用。

  二、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通用的考核标准和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进行,通用的考核标准和考核表由人事部与总裁办共同拟制及及修订,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由部门经理负责拟制及修订。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每6个月考核一次,其他人员每三个月考核一闪,特殊人员可由主和副总裁决定其考核的密度。

  第五十六条:部门经理以下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总裁办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对公司的评价、薪酬及奖励、调职的依据。

  第五十七条: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有营私舞弊或贻误行为。

  第十三章奖惩

  第五十八条:员工的奖励分为以下三种:

  一、嘉奖:由员工的直属主管书面提出,部门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二百元的现金或纪念品

  二、表彰: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副总裁批准,奖给不超过一千元的或纪念品,同时由主管副总裁签署表彰证书。

  三、特别奖:由员工所在部门的经理书面提出,主管副总裁,相关委员会评议后,总裁批准,并由人事部备案,每年公布一次,员工除奖给一定额度的奖金和发给由公司总裁签署的证书外,不可根据实际情况晋升1—3级工资。

  第五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

  一、品性端正,工作努力,以;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务者。

  二、教训考核,成绩优秀者。

  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四、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六、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七、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八、发现职责外的故障,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第六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

  一、对生产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二、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三、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四、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五、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六、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六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别奖:

  一、研究发明,对公司有贡献,并使综合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较大者。

  二、兢兢业业,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者。

  三、热情为用户服务,经常得到用户书面表扬,为公司赢得很高信誉,成绩突出者。

  四、开发新客户,市场销售成绩显著者。

  五、对有其它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第六十二条:员工的惩罚分为五种:

  一、罚款:由主管或有关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员工所属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批准:由员工的主管或有关人员书面提出,报部门备案。

  三、记过:由员工所属经理书面提出,主管副总裁审核、批准,报人事部执行,并下达通知,受记过者同时扣发当月奖金。

  四、降级:由员工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副总裁审核批准后报人事部执行。

  五、除名:由嗣怕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副总裁批准后执行。

  第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一、工作时间,擅自在公司推销非本公司产品者。职责所需,经批准者不在此限。

  二、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三、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四、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吕合理指导,节轻轻微者。

  六、不按规定穿着或佩带规定上班者。

  七、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八、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九、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十、对同事恶意辱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十一、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十二、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物品材料遭受损失或伤及他人,情节较轻者。

  十三、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到生产和科研场所参观者。

  十四、公司另文规定其它应处罚款或批评的行为。

  第六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擅离职守,致公司受较大损失者。

  二、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三、怠慢工作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较在损失者。

  四、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

  五、一个月内旷工职(工)累计达二日者。

  六、仪器、设备、车辆等和;安全性要求较高的工具,未经使用人同意或违反使用制度,擅自操作者。

  七、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者。

  八、其它重大违反规定者。

  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级:

  一、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同类业务或在其它兼职者,或在外兼营事务,影响本公司公务者。

  二、一年中记过二次者。

  三、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

  四、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或指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一、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

  二、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三、在公司内赌博者。

  四、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

  五、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六、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七、一年中已降二次者。

  八、无故放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旷职累计达十二日者。

  九、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十、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十一、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十二、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蜜,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十三、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十四、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十五、参加非法者。

  十六、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十七、其它违反法令、规则或规定情节严重者。

  第十四章福利

  第六十七条: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医疗保险,其自理。

  第六十八条:公司为一般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含治疗费、药品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医疗费用),其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六十九条:责任人员在责任岗位工作期间除享受上述医疗保险费用外,还可报销护理费、疗养费保健费用。有重大贡献的特别责任人员必要时可去国外治疗,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

  第七十条:公司负责组织新员工作进行体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十一条:员工服从公司住房安排者,公司予以一定的住房补贴。

  第七十二条:本公司依据有关劳动法的规定,发给员工年终奖金,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第十五章资遣

  第七十三条: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对员工予以资遣:

  一、停业或转让时。

  二、业务紧缩时。

  三、不可抗拒力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员工的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时。

  五、员工对所担任的工作确不能胜任,且无法在公司内部调整时。

  第七十四条:员工资遣的先后顺序:

  一、历年平均考绩较低者。

  二、工作效率较低者。

  三、在公司服务时间较短,且工作能力较差者。

  第七十五条:员工资遣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者,随时通知。

  二、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十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二十日前通知。

  四、在公司工作在三年以上者,于三十日前通知。

  第七十六条:员工自行辞职或受处罚被除名声,不按资遣处理。

  第七十七条:员工资遣,按下列规定发给资遣费:

  一、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者,按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计发工资并发给路三百元。

  二、在公司连续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发给其资遣当月的工资,另发给五百元路费和一百五十元礼品费。

  第十六章辞职

  第七十八条: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具“辞职申请”经主管报公司批准后,办理手续。并视需要,开给《离职证明》。

  第七十九条: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责任人员辞职,根据密级的不同,需提前2—6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第八十条:辞职的手续和费用结算,按华为司字(1994)36号、83号文件和其它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章生活与娱乐

  第八十一条:公司向员工提供部分生活和用具,并有组强地开展一些娱乐活动,以满足员工的基本需要。

  第八十二条:公司鼓励员工自己解决住房问题,并向新员工提供一定的房租补贴以减轻员工的实际困难。

  第八十三条:员工租用公司住房时按实际价格交纳房租、水电费、管理费及共它费用。

  故第八十四条:向嗣提供膳食服务,并按实际价格向员工收取餐费。

  第八十五条:公司设立生活协调委员会来统筹安排和组织员工的文娱活动,各部门也可按生活委员会的安排自行组织员工进行健康的文娱活动,活动经费由生活协调委员会适当补贴。

  第八十六条:公司反对员工生活上的腐化,禁止员工加打麻将之类的消磨意志的活动和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的活动。第十八章安全与卫生

  第八十七条:本公司各单位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身体健康。

  第八十八条:员工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及卫生各项规定,以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安全。第十九章附则

  第八十九条:有关办法的制定:有关本公司员工的(1)国外出差(2)考核(3)职位职级晋升(4)年终奖发放(5)荣誉退休(7)抚恤各种津贴给付(9)派赴港澳、国外人员管理等,其方法另行订之。

  第九十条: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总裁办。

  第九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人事的管理制度 4

  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依据集团公司章程制定,凡员工的职务、任免、聘用、试用、报到、服务、给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悉依本规则规定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职称规定如下:

  (一)集团高级主管—董事长、总裁、总监、法律顾问。

  (二)集团部门(营运公司)主管—主任、总经理、副总经理。

  (三)部门主管—经理、副经理。

  (四)部门员工—科员。

  第三条本集团聘用各级员工以学历、品德、能力、阅历、年龄、体质适合于职务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四条每一职位均设置“岗位责任书”,说明其职务、职权、职责内容。

  第五条集团各部门、岗位的设置,应以核定的“岗位人员编制表”(附件1)人数为限。因业务扩大需要新增的人数,应经部门(营运公司)主管核定后,填写《人员需求审批表》报总裁审定,呈董事长审批。

  任用

  第六条新进员工聘用,由人力资源部统筹安排,根据部门呈报计划,以《岗位责任书》为任用依据,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置。

  第七条各级员工的任用,均应综其专业、职称、学历、阅历等予以派任。

  第八条职务的任免,除依集团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部门(营运公司)主管可根据需要,填具调派意见表呈董事长核定任免。

  第九条各级职务任免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集团总裁、总监、法律顾问—由董事长审批任免。

  (二)集团部门、营运公司主管—由总裁报请董事长审批任免。

  (三)公司部门经理—由公司总经理报请总裁审批任免,董事长核备。

  (四)公司部门副经理—由公司总经理审批任免,报请董事长核备。

  以上职务任免经分级审批后由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发任职通知、聘书。

  员工招聘、录用

  第十条原则;本集团招聘人才应根据当地人才市场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

  第十一条录用;对招收的不同人员在考核内容和标准上,可有不同的侧重,招聘管理人员的,侧重专业、职称、学历、阅历条件的考核;招收技术员工的,侧重身体条件、实际技能水平的考核;集团对应聘者一视同仁,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一起进行,经面试及复试合格后,量才录用。

  第十二条被录用员工按规定填写《员工录用审批表》并实行试用,期考察,除公司主管及以上人员外,未有工作实践(应届、列届毕业生)的员工试用期为6个月,有工作实践经验(再就业)的专业技术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资薪按各岗位工资的80%发给。

  第十三条新进员工在报到后、试用前,应办妥下列手续:

  (一)填写本集团《员工登记表》;

  (二)缴验学历、职称证件及身份证并复印存档;

  (三)缴验近期医院体格检查表;

  (四)缴验前任职公司(机构)离职证明书;

  (五)交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三张;

  (六)签订《劳动合同》。

  员工培训

  第十四条员工教育培训的内容,包括入职培训、管理人员培训、通用技能培训、专业技术培训、职称培训。

  (一)入职培训;包括企业文化、管理制度、工作要求、岗位职责等相关内容的培训。

  (二)管理人员培训;对集团总部及各营运公司主要管理员工的管理能力培训。培训内容:前沿管理理论、实用管理技能等。

  (三)通用技能培训;对员工应具备的基本职业技能和职业心理素质等内容进行培训。

  (四)专业技术培训;根据不同专业需要,开展财务管理、建筑工程、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管理等专业知识的培训。

  (五)职称培训;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

  第十五条员工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职称培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专业对口,确因工作需要;

  (二)部门推荐或同意,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在培训过程中,人力资源部实行相应监督。员工培训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培训效果实施评估。

  第十七条员工经批准参加培训学习的,学费先由单位代支,未获结业证或成绩不合格的,培训费用由个人支付。

  第十八条未经批准自行报考各类院校及电大、函大的员工,不论学成与否,学费一律自理;脱产学习的,必须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九条凡由集团(营运公司)出资组织参加的专业学历教育、专业培训及外出考察,员工学成后必须在本集团(营运公司)继续服务5年,方可离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在前述期限内,除集团(营运公司)批准解除劳动合同外,其他任何理由离开集团(营运公司)的,都必须按规定交纳相应的培训费。

  第二十条员工在试用期内因品行不良、能力欠佳的,或发现其进入集团(营运公司)前有不法行为的,应予停用。

  第条有下列事情之一的,不得任用:

  二十一(一)剥夺公民权,尚未恢复的;

  (二)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的;

  (三)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销的;

  (四)通缉有案,尚未撤销的;

  (五)吸食毒品的;

  (六)在其他公司(机构)服务,未办妥离职手续的;

  (七)其他公司(机构)开除的;

  (八)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不符要求的;

  (九)未满十八周岁的;

  服务

  第条本集团(营运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二十二(一)准时上、下班,承办工作讲效率、求质量、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以书面陈述或婉转相告。一经主管决定,切应遵照实行。

  (三)恪尽职守,保守集团(营运公司)业务机密。

  (四)爱护本集团(营运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集团(营运公司)一切规章制度。

  (六)保持集团(营运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注意自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兼任集团(营运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态度谦和,争取同仁的支持、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集团(营运公司)业务有关人士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十一)员工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各级员工应遵守本集团(营运公司)一切公告。其职责二除依《岗位责任书》说明外,上级主管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亦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接受。

  第十四条集团(营运公司)实行每周48小时工作制,星期天及二国定假日为休假日。工程(业务)部门因值班制度星期天不休息的,由部门安排补休一天。

  第十五条每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工程(业务)部门如因工作需二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所延长时数可累计补休或作加班,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管理部门每日上、下班的时间,可依季节变化事先制定并公告实行,工程(业务)部门每日的工作时间,应视工程(业务)需要,制定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

  第二十七条员工出勤实行签到制,上班应亲自签到,不得委托他人代签,如有代签情况的,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八条员工出勤应依出勤管理规定办理,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订。

  第二十九条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的,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休假日抵冲。逾期仍未痊愈的,即予停薪留职(痊愈后上班止),以一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的,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休假日抵冲。

  (三)婚假--本人结婚,常规婚假8天,晚婚的,可给婚假15天。

  (四)丧假--配偶丧亡的,给假八天,父、母、子、女丧亡的,给假六天,其他亲属丧亡的,给假三天。

  (五)分娩假--女性员工分娩,给假八周(假期中之周日、例假均已并入计算)。怀孕三个月至七个月而流产的,给假四周,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假六周,未满三个月流产的,给假一周。

  (六)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之资格考试(以集团公司批准为原则)、兵役征召或党(民主党派)、团集会,及参加各级选举的,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七)公伤假--因公受伤享受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三十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的,可视其病况与在集团(营运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裁特准延长其病假,但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并提出证据的,可请总裁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条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请假期内之薪金,依下列规定支给;

  (一)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的,其请假期间内薪金照发。

  (二)请公假的薪金照发,但如公假期间另有薪金(不含会议补贴)的,停发薪金。

  (三)公伤假薪金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的,集团(营运公司)补足其差额部分。

  第三十二条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副总经理及以上员工请假,以及病、事假延长特准申请的,应呈请总裁核准,副科长及以上员工请假,由分管副总经理核准,其余员工由部门经理核准。病假在七日以上的,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医院或特约医院证明,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不到岗的,以旷工论处。

  第三十三条旷工一天扣发当日薪水,当月考核出勤记分为零。

  第三十四条请病、事假的,当月考核出勤记分核减,全年请病事假逾30天的,当年考核出勤配分为零。

  值班管理

  第三十五条公司在节假日及每工作日以外应办的事务,除由各部门主管负责协调处理外,必要时应建立值班制度,以处理下列事项;

  (一)突发事件及各项应急措施;

  (二)灾害、盗窃及其它危机事项;

  (三)指挥、监督保安人员及值勤工人;

  (四)上级临时交办的各项事宜。

  值班时间规定如下;

  (一)周一至周六;每日下午下班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止。

  (二)节、假日日班;上午8时起至下午5时半止(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夜班;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8时止。

  第三十六条值班安排表可由各部门自行编排,事前公布、通知到人。悬挂值日牌,写明值班员的姓名、值班时间及值班职权、职责。

  第三十七条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具值班报告表,于交班时送主管领导转呈核查。遇有情急、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呈报集团公司应急工作组,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第三十八条值班员工收到电文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

  (一)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

  (二)非职权所及事件,视其性质立即联系相关部门主管处理;

  (三)密件应原封妥善保管,待上班时呈送行政管理部。

  (四)急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电告有关领导。

  考核

  第三十九条集团(营运公司)各级主管对其下属员工,负有工作考核之责任,员工考核,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岗位职责为依据,实行主管考核与员工评估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执行。

  第四十条员工考核办法;分为试用考核、月度考核及年终考核等三种,按下列相应办法实施;

  (一)试用考核:

  1.依据第十二条规定,聘任人员在试用期满后应通过试用考核,考核由试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组织;

  2.除试题考核外,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员提交《试用期心得报告》,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总经理核准后,报集团(营运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核;

  3.考核合格的,《劳动合同》转正并按职务岗位标准享受工资待遇;

  4.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月度考核

  1.月度考核由行政管理部负责;在月末将《员工月度考核表》下发,员工根据当月各项工作实际情况,对照岗位职责,进行客观、详细的自我评核,将工作绩效量化配分,逐一详填后交部门主管评分;

  2.各级主管应对所属员工的工作效率、假勤、操行、态度、学识进行严正考核,按《员工月度考核表》说明要求并签署意见并交行政管理部;

  3.《员工月度考核表》于每月底前由集团(营运公司)人力资源部汇总、核评后,交考核管理小组依据平时工作成绩及勤惰情况评级;

  4.考核评分取A、B、C、D四等级,其中A级为优,B级为良好,C级为及格,D级为劣;

  5.月度考核与薪金挂勾,考核评分在C级及以上的,当月薪金全额发放;C级以下的每少一分扣除当月工资的1/85,连续三月考核评分在D级以下的即自动除名。部门、各营运公司评A级员工的,每月控制在30%以下。月度考核评级后,资料密存,以备作年终考核依据。

  6.月度考核自当月1日起至月底止。

  (三)年终考核

  1.年终考核由行政管理部实施,于每年12月中旬进行;

  2.年终考核主考单位:考核管理小组,由集团总裁、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主管、部门(营运公司)主管等成员组成;

  3.对员工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为《员工月度考核表》;

  4.员工填写《年终考核表》,由行政管理部统计并复核评比结果,次年1月上旬将成绩通知本人并存档;

  5.员工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记过以上处分,请假超过规定期限或旷工累计达三天以上的,不得考列B级及以上;

  6.年终考核评定时,应于慎重,评定年度A(优)级员工,控制在10%,评定年度B(良好)级员工,控制在15%,评定年D(劣)级员工,控制在5%,并须详述具体事实及理由。

  7.年终考核与年终奖金发放挂勾,评分等级C级(含C级)以上发放全额年终奖金,评分等级C级以下的,年终奖金酌情扣除。年终考核为员工岗位调整、薪金调整、合同续签的参考依据。

  8.部门主管、营运公司主管及以上的考核由董事长评定。

  9.考核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四十一条员工考核的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三个方面,分别按30、20、50配分。

  (一)工作态度考核

  工作态度考核是对员工工作热情、工作积极性所做的测评,它担负着业绩与能力考核的桥梁作用。态度考核要素是由工作责任感、积极性、热情以及与其他部门的协作态度、遵纪守法等方面构成。

  (二)工作能力考核

  工作能力考核是对各具体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及经验性能力进行测评。能力考核的构成要素是指担当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即知识与技能,以及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判断力、理解力、创造力、表现力、计划力、折衷力、指导和监督力、管理和统帅力等经验性能力。

  (三)工作业绩考核

  作业绩考核是对本公司员工在担当本职工作、完成任务中所发挥出来的能力进行测评。业绩考核的要素是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秩序以及工作改进和改善情况等构成。

  第四十二条考核工作程序;分为自我评分、主管领导评分、人力资源部审核、考核管理小组审定四个步骤。

  (一)自我评分

  1.月度考核:员工按《月度考核表》要求填写;

  2.年终考核:员工应根据本人岗位职责要求(另见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地作出个人工作总结。

  (二)主管领导评分:各部门各营运公司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实施细则,报集团公司领导核准后实行。集团公司部门经理、营运公司主管的考核应双向进行;即既接受本单位员工的考核,又接受集团公司领导的.考核。

  (三)考核的审核与审定: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审核,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口头或书面复议申请,呈考核管理小组出最终审定。

  第四十三条考核结束后,主管与员工要及时分析原因,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计划。

  第四十四条考核结果交由行政管理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奖惩

  第四十五条集团(营运公司)奖励分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精神奖励的;授予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等称号,颁发奖状和荣誉证书;物质奖励的;根据工作的效绩,以奖金和实物兑现。分为嘉奖、奖金及晋级三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授予部门先进工作者荣誉并嘉奖:

  1.当年年终考核列B级的;

  2.品德良好,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事迹的;

  3.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众利益之行为,且有事证的;

  4.维护公司财物及设备,致节省费用有显著成效的;

  5.承担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的;

  以上奖励由集团行政管理部备案、营运公司主管申报、总裁审批;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授予公司先进工作者荣誉并发给奖金:

  1.当年年终考核列A级的;

  2.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的。

  3.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建议或创新,因而提高质量或降低成本的。

  4.对工程质量、工期管理卓有成效,为公司增加效益的。

  5.对集团(营运公司)管理提出创新意见,经付诸实施后成效显著的。

  6.对材料采购、商品房销售、财务政策研究、财物调度、人力运用等管理有重大改善,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确计算其价值的。

  7.对天灾、人祸或有损集团(营运公司)利益之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使集团(营运公司)免受损失且有事实为证的。

  以上奖励的奖金数额,视实际贡献价值决定。由集团(营运公司)行政管理部备案、考核管理领导小组申报、总裁审定、董事长审批;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授予集团先进工作者荣誉并予晋级:

  1.年终考核连续三年被列A级的;

  2.对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才能、品德优良,工作成绩特优,且有具体事迹足资为证的。

  3.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使集团(营运公司)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的。

  以上奖励,由集团(营运公司)行政管理部备案、总裁核报、董事长审批。

  第四十六条员工惩诫;处罚是对员工的辅助教育,对于违反国法、纪律、公司规定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损失大小给予分为警告、记过、降级及免职四种处分方式,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的,应予警告:

  1.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的;

  2.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公司发生损失的;

  3.对上级主管不满,因持不同意见而擅自违抗、不听指挥的而任意谩骂的。

  4.行为不检,有损公司声誉的。

  5.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不听劝阻的。

  6.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应予记过处分:

  1.年终考核当年列为D级的;

  2.公司内酗酒滋事,妨害秩序并被治安处罚的。

  3.向外泄漏公司业务机密的。

  4.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公司发生损失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降级:

  1.年终考核连续二年列为D级的;

  2.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的。

  3.故意损坏公司财物的。

  4.在公司内赌博,或有伤风化的行为的。

  5.在公司内打人或互相打骂不听劝阻的。

  6.未按照规定或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集团(营运公司)蒙受损失的。

  (四)有下列事情之一的,应予免职:

  1.年终考核连续三年列为D级的;

  2.无故继续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六日以上时。

  3.未经许可,擅自在外兼职,或参加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之事业的。

  4.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严重的。

  5.利用职权营私舞弊的、招谣撞骗的。

  6.有偷窃行为,经查明属实的。

  7.私藏武器、携带凶器或违禁品的。

  8.散播有损集团(营运公司)之谣言,妨害工作秩序的。

  9.因故意或过失之行为,而引起灾害的。

  10.有煽动怠工或罢工之具体事实的。

  11.触犯刑律,确定判刑的。

  第四十七条员工之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定,除嘉奖、警告由各部门经理核定外,其余均须报总经理核定并呈请董事长批准。

  第四十八条其他未经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诫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

  第四十九条员工在同一年度功过可以互相抵销,以嘉奖抵警告,奖金抵记过、晋级抵免职。

  第五十条员工触犯法律,交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员工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不适应现任岗位工作,集团(营运公司)不能另行安排的;

  2、本人或家庭有特殊情况不能坚持工作的;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员工暂时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重要工作尚未处理完毕,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2、在特殊岗位上任职,涉及集团(营运公司)机密,且调离上述职位时未到解密期的;

  3、正在接受审计检查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劳动合同中另有约定的。

  第五十三条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审批程序为:

  1、员工本人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

  2、部门负责人向人力资源部提出报告。

  3、人力资源部与离岗员工约谈,经劝说和挽留无效。

  4、报权限领导审批并签署意见。

  5、人力资源部依据审批意见及移交清单为离岗员工办理离岗手续。

  第五十四条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执行,不得擅自离岗,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员工,所造成的后果由员工本人承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后,待批期间应遵守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

  第五十五条劳动合同期限未满的,签订劳动合同时另有约定、离职情况在约定范围内的,集团(营运公司)出资培训而未到规定的服务期限的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集团(营运公司)暂不允许,可按规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

  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予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聘的;

  2、聘任期内,违反纪律和制度、犯有严重错误或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

  3、因能力、学识原因,不能胜任派聘工作,不宜继续担任所聘职务的;

  4、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不能适应派聘工作的。

  第五十七条终止劳动合同的审批程序:

  1、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终止员工劳动合同的报告(报告需载明理由和事实根据);

  2、人力资源部根据报告,核对终止劳动合同理由,在听取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与当事人主管协商后,再作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

  3、经权限领导审批并签署意见;

  4、人力资源部依据审批意见及移交清单为离岗人员办理离岗手续。

  第五十八条员工解聘后,相应的职务待遇不再继续享受,但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第五十九条员工解除及终止劳动合同的,其经济补偿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除名是集团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一年以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集团公司有权对员工除名。

  第九十一条员工除名与终止劳动合同的审批程序同。

  离职

  第四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停职:

  (一)有违犯本集团(营运公司)规章之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的。

  (二)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但未确定判刑的。

  第四十四条前条第(一)、(二)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的,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的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之薪金。

  第四十五条在停职期间,薪金停发,并应即办理移交。

  第四十六条本集团(营运公司)如业务紧缩,或不可抗力停工之原因,可裁遣员工,办理离职,但应在事前预告,其预告期间规定如下:

  (一)在集团(营运公司)服务一年以下三个月以上的,于10日前预先通告。

  (二)在集团(营运公司)服务三年以下,一年以上的,于20日前预先通告。

  (五)在集团(营运公司)服务三年以上的,于30日前预先通告。

  (六)员工对于其所承受之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亦可予以解雇,并照上项之规定日期事先通告。

  第四十七条员工在接到前项预告后,因另谋工作的,可以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个工作日,请假日之薪金照发。

  第四十八条依照第四十五条规定,解雇员工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发给资遣费;在公司连续工作每满一年的,发给一个月薪金。以上所称薪金,以员工最后服务月份之薪金为准。

  第四十九条员工辞职,应于七天前以书面形式层转部门经理核准后报总经理批准。部门副经理以上员工辞职,应层转总经理核准后报董事长批准,应办妥移交,并可依其申请,发给离职证明书,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的,以免职处理。

  第五十条员工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时或永久离开本集团(营运公司)的,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发生损害的,均应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调动

  第六十七条集团(营运公司)内部人事调动或人员调剂,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办理,被调动的员工及所在部门不得借故拒绝执行。

  第六十八条在集团(营运公司)内部调动的人员,须重新续签劳动合同,公司工龄可予延续计算。

  第六十九条根据企业发展及战略调整的需要,集团(营运公司)将进行必要的人事调整,相关部门应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员工的调动工作。

  退休

  第五十一条本公司对到达一定年龄的员工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退休,办理退休手续,具体事项按国家现行制度执行。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退休,经核准后生效:

  (一)服务集团(营运公司)满20年,男性年满60岁,女性年满50岁的。

  (二)服务集团(营运公司)满30年的。

  第五十二条员工有心神丧失疾病或身体伤残不能胜任职务、经医院证明属实的,应令其退休。

  第五十三条达到法定年限且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之员工,身心强健仍能胜任其职的,或因集团(营运公司)工作需要的,经董事长认定,可继续延长服务期。

  第五十四条员工退休金(非社会养老保险金)给予,以退休员工在职的最后三个月之平均薪津(综合薪津)为基数,于核准退休时一次性发给(详见附表)。辞职、停职、免职的不在其例。

  第五十五条申请退休由申请人填具《退休申请表》,连同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文件报核。其服务年限按到职之日起至服务最后之日计算,未满半年的以半年计,满半年的以一年计。年龄计算以身份证为准。

  工作移交

  第九十六条员工因工作调动、离职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应严格按移交规定办理移交工作。移交清单经核准权限领导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门。主要内容按以下情况把握:

  1、工作:包括工作任务、业务渠道、工作物品等;

  2、档案及财务:借阅的资料、财务欠款、股金退款等;

  3、生活方面:包括住房、车辆、生活用品等;

  4、其它:如就餐卡、工作服等;

  5、如有约定物品需要折算现金的,则按约定办理。

  第九十七条移交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的,由人力资源部门予以协调。离职人员所在单位在办理好本单位移交后,应督促其到人力资源部门报到;若离职人员有关证件在单位保管的,应在其办理公司所有移交后,方可归还其证件。

  第九十八条任职人员(经营负责人、副总、总监等)接到职务解聘通知书,应立即作好移交准备工作。移交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办理。移交内容主要包括:

  1、工作移交:

  ①负责人已完成的工作情况;

  ②未开展的工作;

  ③正在开展的但未完成的工作。对已完成的工作须归档,未完成的工作须整理好,移交给下任或指定人。

  2、资料移交:主要包括单位重要的经营计划、合同文本、主要用户及合作伙伴情况、对外联络情况以及相关业务文件、资料、批示等。

  3、物品移交:

  ①单位提供的办公用具;

  ②单位提供的其它物品。

  4、印章、印鉴交接:

  ①单位印章;

  ②单位财务印章及印鉴;

  ③单位合同专用章;

  ④统一制作的个人印鉴。

  5、其它遗留问题移交:主要指除以上移交外的,须当面交代的相关工作。

  6、离任审计。主要包括经济效益审计(主要针对独力核算的单位负责人)和经营工作的总体评价等。

  第九十九条调动、离职、离任人员应在办完移交手续后,方能离开原岗位(职务)。调动、离职离任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应按有关规定监督移交工作顺利完成。

  抚恤

  第五十六条员工在职死亡,或因执行职务而致残、死亡的,依下列标准支给抚恤金:

  (一)员工在职死亡的,参照第五十二条规定之退休金额支给抚恤金。服务年限不满五年的,以五年计。

  (二)因执行职务而致残失去部分或全部工作能力而必需解雇的,参照第五十二条规定之退休金额支给抚恤金。服务年限不满15年的,每年递减二基数,至最低15基数为止。情况特殊的可由总经理报请董事长另加50%以内的特别抚恤金。

  (三)因执行职务而致死亡的,参照前款规定支给抚恤金,其情况特殊的可由总经理报请董事会加给80%以内之特别抚恤金,但经特准的不在此限。

  第五十七条员工因自杀或犯罪而死亡,或已在停职期间死亡的,不予发给抚恤金。

  第五十八条受领抚恤金之员工遗族,除立有遗嘱、另有指定的外,应依下列排序受领:

  (一)配偶(以未改嫁的为限)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孙子女;

  (五)同胞兄弟姊妹(以未成年的为第一优先,未结婚的次之)。后项排序内的遗族受领人,必须提出前排序受领人已死亡、改嫁、结婚等事实证明。在同排序中有数人时,应共同具名承领,自愿舍弃应领部分的,应出具书面声明。

  保险

  第五十九条本公司员工,应一律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

  第六十条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应于新进的同时,亲自填写相关保险表格一式二份,交行政管理部代办参保手续。应缴纳的保费,由集团(营运公司)补助xx%,自行负担xx%。自行负担部分,由财务部门按月代扣代缴。

  第六十一条参保后应享受的各项权利及应得的各种给付,均应由集团(营运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代向社保机构洽办。保险人除依法应享之给付外,集团(营运公司)不再给予额外赔偿或补助。

  出差

  第六十二条员工因公奉派出差,应依集团(营运公司)财务管理规定标准,各项差旅费用,均应检据报销。

  第六十三条出差天数,应由指派部门主管于事前核定,如出差公务提前完毕,应立即返回,不得滞留。因公确实难于核定天数前返回的,应列具事实理由,呈由原指派部门主管核准。

  第六十四条出差前,可酌情预借旅费,返回后三天内应即报销旅费,多缴少补。

  第六十五条出差应按照最近路线直赴出差地点,非经许可,不得绕道或延滞非公差地区。

  第六十六条出差期间,不得有危害集团(营运公司)之行为,遵守法律及当地习惯,违法违纪、惹事生非造成事故的,均由出差人自行负责,与集团(营运公司)无涉。

  薪金、奖金

  第七十三条集团(营运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薪金待遇。

  第七十四条集团(营运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结构薪金。

  第七十五条集团(营运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职务、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等综合因素决定薪金等级。

  第七十六条员工的薪金,由决定聘用者确定,行政管理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第七十八条集团(营运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等保险。

  第七十九条集团(营运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第八十条员工的奖金由集团(营运公司)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福利及建议制度

  第六十七条本集团(营运公司)员工,可享受本公司现行的一切福利设施。

  第六十八条集团(营运公司)设立“员工合理化建议制度、举报制度”。

  行政管理部门设置意见箱,由集团(营运公司)高级主管亲自定期启阅。员工对于工作上之困难,无法解决而必须由上级主管或其他部门协助的;对集团(营运公司)某项管理措施不满意而提出申诉的;发现营私舞弊等不法现象而有证据拟予检举的;或根据平时工作经验、学识及研究心得,对集团(营运公司)经营管理提供建设性建议的,均可以书面形式列具理由、事实、内容等投入意见箱内,亦可公开呈报上级主管转呈总经理或有关部门主管核阅。如不便书面说明,则可以述明理由、定期约见、口头报告。

  第六十九条提供意见人必须署名,否则不予受理。属举报案件,应实事求是,提供证据,如系捏造事实、恶意中伤、诬告失实的,检举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被害人可依法起诉外,集团(营运公司)将依据第三十七条有关规定,对恶意举报者予以严肃惩处。

  第七十条集团(营运公司)对提供之意见,经采纳施行后,可视其对本公司之贡献价值分别议奖。如属检举案件,经查明属实的,除对检举人酌情给予奖励外,并为其保密。

  附则

  第七十一条本规则由集团(营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二○一一年三月日

  集团有限公司

  人事的管理制度 5

  为落实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政策的有关精神,加强公司劳动用工规范管理,特建立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一、员工招聘及录用

  用人部门向行政部提出申请,行政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呈报总经理,经总经理批准后,行政部制定招聘计划及编制预算,并向外部和内部发布招聘信息。

  应聘程序为初审(材料审核)、初试(能力测试)、复试(深入面试)、发出录用通知、办理用工手续。

  初审由人事部门负责处理,初试由用人部门经理和人事部经理负责处理,由总经理进行复试。面试负责人员应在面试表上填写面试意见。通过复试的人员资料转到人事部,由人事部负责发出录用通知并办理用工手续。初试和复试的时间由人事部与具体面试经理协商,通知全部由人事部门负责。

  二、用工手续及人事档案管理

  通过面试的`人员,由人事部发出“录用通知单”,在通知单上应注明报到时需要携带的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劳动手册原件、近期一吋免冠照片3张。办理录用的手续包括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新聘员工职业诚信保证书、劳动合同一式二份。同时办理胸牌,并告知公司及相应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

  员工的人事档案包括应聘人员应聘材料、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新聘员工职业诚信保证书、劳动合同、劳动手册和照片,人事部专人统一保管。

  三、员工离职

  离职员工应办理离职手续,填写离职交接表,各职能部门经理或经办人员需要在表格上签字。最后由财务部依据交接表格及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结算和支付工资。

  四、考勤制度

  按公司目前的“员工考勤制度”执行。

  五、薪酬制度

  按公司目前的“薪资管理制度”执行。

  六、职工培训

  职工培训包括在岗培训和专业培训。

  在岗培训为老员工带领新员工在岗位上的培训和学习,由各部门经理负责安排落实。专业培训为依据公司岗位需要,安排员工到专业机构参加业务学习。培训计划由相关部门提出报公司批准。

  人事的管理制度 6

  为了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积极性,增强办学活力,提高教师待遇、提高管理效益、提高教育质量,特制定本校人事制度如下:

  一、落实校长负责制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学校深化“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保证作用,发挥工会、教代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形成“三位一体”立体管理的合力。学校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教代会讨论、审议决定。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党政干部聘用考核制、任用公示制以及校务委员会审议制。

  二、推行全员聘用制

  1、加强编制管理和控制。根据市教育局核定的编制数来聘任教职工。

  2、加强聘任合同制的规范管理。学校实行聘任制,竞争上岗。聘任期间为三年。校长和副职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聘任,中层领导由校长聘任。其他岗位人员通过教学水平、业务素质,思想道德,文化成绩、出勤等情况综合考评,择优聘任。到期将自然中止与校方的劳动关系,继续劳动关系则需再签合同。

  3、考核:每对教职工岗位履行情况进行考核,指标为:德、能、勤、绩、廉。考核顺序:自我小结 →民主测评→考核小组推荐→学校考核→公布考核结果。考核档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凡是考核合格和优秀的作为下一年聘任的条件。

  (2)对基本合格的教师延长一年试用期。

  (3)不合格的就不予聘任。

  三、落实学校人事管理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提倡留职停薪,未经学校许可,不准搞第二职业。

  2、全校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分配。

  3、学校教师应享有下列权利:

  A、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

  B、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C、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带薪休假的权利。

  D、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

  F、参加或者接受其他方式培训的权利。

  4、教师应履行下列义务

  A、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B、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和其他任务。

  C、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质、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D、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E:制止有害于学生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F、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

  5、学校所聘教师必须具备下列资格

  ①必须具有中师或中师以上的对口学历,及相应的水平。

  ②有较高的政治思想修养。

  ③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④身体健康。

  ⑤具有教师资格证。

  6、教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①履行对上级教育领导部门各项要求的职责。

  ②履行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所应负的职责。

  ③履行加强自身修养的职责。

  ④履行对社会所担负的职责。

  ⑤履行团结协作的职责。

  (二)考勤:

  为了更好地开展学校工作,落实“四制”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使中小学部各项工作进入统一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具体条款如下:

  1、中、小学部领导、任课教师、后勤人员(宿舍教师、值日教师、小卖店专职教师除外)一律实行早、午上班签到制度及班内请假登记制,上班后先签到,规定上班时间内没有签到的一律视为迟到。中小学部签到室均设在教导处,上班铃响后,由教导主任(或带班领导)画线,线下一律视为迟到(请假者除外)。

  2、签到一律由本人签姓名和时间,不准代签。凡是本人没来由他人代签者一律视为迟到。

  3、学校领导班子公出或请假,必须向校长请示,批准后方可离校,中小学部教师公出或请假2天以内者必须亲自向主管领导请假,同意后方可离校(公出者或请假3天以上者,由主管领导向校长请示,同意后方可公出或准假),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可向校长或主持日常工作领导请假,请假者由主管领导(或校长)向负责签到的领导报告,并签字备查。病假1天必须有乡级以上医院诊断书、交款收据,没有的按照事假处理。病假2天必须有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和交款收据。

  4、家住桦甸、吉林等地的通勤教师,小学部教师周五下班后方可离校,中学部教师,学生全部离校休息(初三除外)方离校。提前离校或周一早7:30分后回校者,一律视为早退或迟到(请假除外)。如学校占用休息时间,通勤教师在周一早8:30之前返校不算迟到。

  5、婚丧嫁娶按法定假执行,超出视为请假或旷职。

  6、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者,每三次按旷职一天处理,半小时以内者三次按旷职半天处理。

  7、班内请假或公出须经校长或主管领导批准后,先到签到处签出登记,之后离校。班内请假,每月累计一次,年终并将累计结果公布。累计请假时间,够一天算一天,够半天算半天。(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签出者,查实后按旷职处理)。

  8、全体教师休息,领导安排临时工作视为超勤,超勤一天得30元,半天得15元,年终一次性发给。如有串休情况,将从超勤天数中扣除。

  9、占用休息时间工作,必须经主管领导和校长同意后方算超勤。学校统一组织全体教师利用休息时间上班不算超勤。

  10、值周教师、值周期间必须提前半小时上班,下班后20分钟,检查结束后方可离校,辅导自习的教师,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否则按迟到处理。

  11、病假一天扣20元,并扣分。大病者,住院期间不扣款,出院7天内也不扣款,但都扣分。事假一天扣40元,并扣1分,旷职一天扣100元,并扣10分。

  12、本学期继续实行领导带班查岗制度,带班领导必须提前30分钟上班,凡是请假者,经校长批准后,自行和其他领导串动带班。带班领导查岗时,发现没请假擅自离岗者,或干私活者,发现一次按旷职半天处理。

  13、一学期事假累计10天或病假累计20天都不得奖金。

  14、本制度是把2023年12月25日的《学校章程制度汇编》中的考勤制度进行了修改,2023年2月18日开始执行。

  人事的管理制度 7

  1、幼儿园员工的配备应坚持务实高效,力求精简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并根据工作需要和经费情况,合理配置,逐步到位。

  2、幼儿园聘任员工,应依法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幼儿园员工的聘用,原则上向社会公开招聘,也可从国家正式职工、退休、离休人员中聘用。

  4、幼儿园员工的解聘,应按照签订的聘用合同执行。

  5、幼儿园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用工标准,优化员工结构,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提高整体素质。

  6、幼儿园员工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按照国家及主管部门的有关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政策规定执行。

  7、幼儿园员工的档案管理,原则上由幼儿园负责。

  人事的管理制度 8

  第一章部门概述

  (一)人力资源部概述:人力资源部是企业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涵盖了企业人力资源调配管理,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员工培训管理,行政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奖金管理,医疗福利管理等方面,在企业经营管理中,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1、坚持经以人为本原则对人力资源进行科学有效的调配、开发和利用;

  2、协调企业内部的人事关系;

  3、计划实施企业的培训工作;

  4、加强预算管理和和降低人工成本;

  5、为企业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其基本任务是为企业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证,确保企业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和持续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三)岗位设置

  第二章部门职责

  (一)分店经理

  1、负责店的经营管理工作,直接对负责;

  2、负责制定年度和月度计划,组织督促完成各项任务和经营指标,对月度、年度经营情况作分析,并报执行董事;

  3、制定服务的标准程序和操作规程。检查岗位人员工作情况,保证菜品质量,完善清洁卫生工作。

  4、根据市场情况和季节拟定更换食品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食品、饮品的标准规格。正确控制毛利率和成本。

  5、负责招聘、挑选、奖励、晋升发及解聘员工。并负责组织员工的业务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6、制订服务技术和菜品技术发及考核制度。定期同研究菜点,有针对性的组织服务人员和外出学习其它单位的先进经验和技术。

  7、了解市场动向和掌握原材料行情,有效控制经营成本,降低营业费用,从而确保营业招标和利润招标的完成。

  8、现场管理中,经常性的对前台、厨房进行巡视监督,保证各项动作正常。

  9、亲自组织、安排大型团体就餐和重要宴会,负责VIP客人的迎送,处理客人的重要投诉。

  10、主持日常和定期的工作会议,经常检查业务善,及时调整、完善经营措施。抓好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确保各种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并得到正确使用,防止出现事故。

  11、作好执行董事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人力资源部经理

  1、全面掌握国家有关人力资源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保证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在企业的贯彻和实施。

  2、根据国家企业人事劳动管理政策、规定和方针,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人事,制定并落实各项人事,检查、监督《》和企业人事管理规章和执行情况。

  3、制定并实施企业年度人员编制,定编定员方案。

  4、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分析人力资源需求,合理调配人员结构。

  5、审查、签批各种人事表格、报告等。

  6、制定企业工资保险福利计划和预算,检查监督员工福利实施的情况。

  7、组织落实员工的招聘、考核、奖惩、升降职、离职、职称评定等具体工作,处理日常人事事务。

  8、全面负责协调,处理劳动人事方面的纠纷。

  9、全面负责人力资源部的各项工作,对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进行考察评估,并就职务变动奖惩等问题向总经理提出建议。

  10、制定本部门设备购置和器材添置的方案,以及编制费用预算方案,检查各种设施的运行情况。

  11、督促检查与员工生活有关的各项后勤工作的.动作情况保证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12、完成部经理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部长

  1、督导完成餐厅的日常工作。检查员工的出勤状况及个人卫生情况。

  2、具有奉献精神,工作中不断要求精益求精,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同时负责实施策略、服务规范和程序。

  3、重视属下员工的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服务技能技巧,对员工进行、推销意识的训练,并做好培训记录。

  4、热情待客,态度谦和。妥善处理客人的投诉,不断改进,加强现场管理,营业时间在第一线,及时发现和纠正服务中出现的问题。

  5、领导服务质量进行检查,把好食物出品以及服务质量的每一关。

  6、加强对前台的财产管理。掌握并控制好物品的使用情况,减少费用开支和物品损耗,月末配合公司进行物品盘点工作。

  7、负责监督前台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环境卫生。抓好餐具、用具的清洁消毒工作。

  8、参加例会,指出合理建议和要求,确保工作效率。

  9、每周检查好排班表,监督执行排班表,评估员工表现,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解决有关问题。

  10、随时注意就餐人员动态和服务情况,遇到VIP客人或举行重要会议,要认真检查餐前准备工作和餐具摆放是否符合标准,并亲自上台服务,以确保服务的高水准。

  11、加强与客人沟通。了解客人对菜品的意见,建立客房档案,妥善处理投诉及时向经理汇报。

  12、完成经理下达的各种任务。

  (四)采购员(见采购手册)

  (五)维修员(见维修手册)

  (六)库管(见财务手册)

  (七)稽核

  1、必须严格执行店内有关规章制度,工作认真、踏实、负责。

  2、每天必须对各部门返还回来的结帐单、点、酒水单、海鲜单进行严格的审查,做到单单相对。

  3、每日必须对所领结帐单号进行核对,核对返数是否完整,检查是否有随意涂改大小写金额及其它字迹现象。核查有无经理签字。

  4、每日必须对吧台、海鲜池所作日报表进行审核,核对进销存数有无差错。

  5、定时或不定时核查收银部、海鲜池、吧台帐、物情况,及时反映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如有差错,必须在当天将差错情况分清责任,落实人头,书面报告财务。

  6、必须在当天下午5点钟以前将收银员所编制的日营业明细表审核后交财务。

  7、财务部门有权随时抽查稽核人员工作,如抽查到有问题不反映或根本未查出差错的,视其情节,给予处罚。

  (八)领班

  1、掌握服务员的出勤情况和工作表现,定期向部长汇报。

  2、负责检查服务员的仪表、仪容、仪态,凡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不准上岗。监督服务员的具体操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服务员工作符合公司的标准。

  3、明确部长分配的工作,领导本班服务做好开餐前的准备工作,着重检查用品、物品是否齐备、清洁无破损,检查桌椅的摆放是否规范。菜谱、酒具是否卫生无破损。按照领班检查簿逐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4、及时向部长汇报餐厅物品、设备损坏情况。

  5、开餐后注意观察客人用餐情况,随时满足客人的各种用餐要求,督导服务员向客人推荐菜品、饮料。必要时主动上前介绍菜品。

  6、积极完成部长、经理下达的任务。

  (九)咨宾

  1、上岗要求:衣冠整洁、端庄大方、笑容可掬、彬彬有礼。

  2、熟知当天订餐的单位(或个人)名称、时间、人数及台位安排。

  3、引导客人到预订台位或客人满意的台位,为客人拉椅,递上菜谱。

  4、客满时,负责安排好后到的客人,使客人乐于等位。

  5、留意常客姓名,以增加客人的亲切感。

  6、随时听客人意见,并及时向上级反映。

  7、工作中,客人离开时,并征求客人意见,向客人致谢,欢迎客人下次光临。

  8、负责大门处大理石台阶和玻璃门的每日清洁,并对玻璃墙面进行每周一次清洁。

  (十)吧员

  1、负责酒橱、水柜、啤酒柜和其它商品的摆设、储存,各种酒水明码标价。

  2、每日清点出售的物品,作好各种帐目登记。

  3、熟悉各类酒水名称、价格、型号、产地及特点。

  4、把好酒水的质量关,不卖过期变质的饮品。

  5、搞好柜面、场地及物品清洁卫生,及时清理各种废瓶、罐、包装物等。

  6、认真填写每日销售报表。作好物品的领取、保管,保障正常用量的供给。

  7、配合财务、库管、部长进行每月一次或两次的盘点工作,所清查的物品若有遗缺,由酒吧人员自行负责并按价赔偿。

  8、如发现有意偷拿物品者,公司将给以警告、罚款或开除处理。

  人事的管理制度 9

  1、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迷信。

  2、教师申请调动,要严格按教育局的规定,由教师书面提出申请,学校领导班子研究讨论加意见,由学校上送市教育局,由教育局作调配。

  3、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讨论,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4、根据市教育局规定,每年实行教师人事考评制度,每学年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一次考评,考评结果存入教师档案;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5、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根据教师的平时的表现和业绩考评结果,由领导班子根据核定编制员额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师的名单,各教师与学校签定聘任协议。

  6、全体教师必须从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认真搞好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从分工的,视情节轻重,在年度考评中扣分。

  7、根据市教育局的规定,如需要我校教师到基层学校支教。学校根据文件规定的有关条件,由教师提出申请,学校根据支教工作和学校工作的需要作好安排,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到基层学校开展支教工作;教师必须服从学校安排,服从工作需要,积极做好支教工作。

  8、建立教师工作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小组作出公平的评价。

  9、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想方设法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奋斗。

  人事的管理制度 10

  1、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现状及年度经营发展需求,拟订公司年度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向人事行政部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2、根据人事管理制度的规定,拟订并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制订包括招聘、劳动合同、培训、薪资、社保、绩效考核、员工关系管理、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等管理制度,明确相应的操作程序,使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化、系统化。

  3、负责日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保障公司人力资源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包括:员工入职/离职与任用、员工报酬、员工培训与教育、社保处理、员工的绩效评估、处理员工咨询和劳动争议等等。

  4、贯彻执行各类人事管理决定,根据有关规定,按时定期向公司报送各类人事、劳资、培训等相关方案和报表。

  5、合理营造企业自身的文化和精神,提高团队进取协作精神。

  6、完成上级布置的其它任务。

  人事的管理制度 11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人事管理,提高人事管理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人事管理遵循平等公正、宽严协调、奖惩并举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职工在严格遵守本规定的基础上,应当认真、负责、创新性地工作,给学校积极献言献策,推动学校的长远发展。

  二、职工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学校职工享有以下权利:

  1、在制度范围内自主开展本职工作,进行相关领域的改革、研究和实验;

  2、按时获取工作报酬,享受学校福利待遇和休假;

  3、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学校职工大会或其他方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4、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5、其他规章制度中规定的权利。

  第五条学校职工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执行学校工作、教学计划,履行职工聘约,完成工作任务;

  3、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等方面的协调发展;

  4、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对学生进行人身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

  5、其他规章制度中规定的义务。

  三、聘用制度

  第六条学校实行职工聘用制度,所有职工主要以聘用的方式与学校发生劳动合同关系。

  第七条学校在聘用职工时应遵守以下条件:

  1、应聘者身心健康;

  2、应聘者为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有学生证或毕业证;

  3、外语教师应当有英语四级或六级通过证;

  4、师范类专业、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学生优先录用;

  5、荣获“三好学生”、国家级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荣誉者优先录用;

  第八条学校在应聘职工时应遵循下列流程:

  1、应聘者填写职工应聘申请表;

  2、应聘者参加应聘面试;

  3、对通过面试者进行岗前培训;

  4、签订职工聘用合同。

  第九条学校所有职工均应与学校签订职工聘用合同,合同中须载明职工和学校的权利义务关系、职工工资福利以及结算方式、合同解除方式、争议解决办法等。

  第十条学校职工有下列行为,经学校人事主管部门的调查确认,学校应与该职工解除应聘合同:

  1、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学校造成损失的;

  2、三次以上无合理理由未按时完成学校工作任务,经批评仍无悔改的;

  3、体罚学生,影响恶劣或经批评不改的;

  4、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或经批评不改的;

  5、散布有损学校名誉的言论,影响恶劣或经批评不改的;

  6、其他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行为。

  第十一条学校与职工解除应聘合同的,学校应当根据相关规定支付该职工应得的报酬。该职工对学校解除合同的行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

  四、福利制度

  第十二条按照学校职工聘用合同的规定,学校职工均享有一定数额的基本工资,学校应当保证该基本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同时,学校按照职工工作种类、工作强度可以实行在基本工资之外的差额工资制。

  第十三条职工享有生活、工作、医疗等方面必要的补贴,补贴职工和补贴数额应根据学校财务制度实行。

  第十四条根据学校有关放假或休假的决定,职工可以享受带薪休假的福利。

  第十五条综合教职工在学校教学期间的各种表现,教职工可以享受学期奖金的福利。

  第十六条各种福利经费的'发放时间和程序应当遵循学校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

  五、请假制度

  第十七条学校职工请假应当严格遵循学校请假制度,否则一律记作旷工。

  第十八条学校职工因以下原因而请假的,学校相关主管部门或人员应当批准:

  1、影响教学、需要医疗的疾病;

  2、人身安全事故;

  3、女性职工例假,影响教学的;

  4、紧急且重要的个人私事;

  第十九条因十八条规定的原因而请假的,职工应当至少提前一天向学校主管人员提出申请,受理人员应当及时做出回复。因突发状况而来不及申请的,应当及时告知相关主管人员。学校中央行政部门主管和各教学点负责人需请假的,应当经校长批准。

  第二十条未经学校相关主管人员的批准而擅自离岗的,不论原因一律记作旷工。连续旷工两天以上或累计旷工四天以上,学校应当辞退该职工。有旷工记录的职工应当扣除旷工期间的工资和补贴,对学校造成损失的,可追究相应责任。

  六、考评制度

  第二十一条学校职工考评应当遵循客观公正、依据详实、审核严格的原则,考评人员不得以权谋私,徇私舞弊。

  第二十二条学校职工考评结果是晋升涨薪、实施奖惩的依据,考评应当严格按照具体的项目考评细则实施,以下内容应当给予考虑:

  1、出勤率;

  2、工作水平;

  3、工作成绩;

  4、工作态度;

  4、违纪情况;

  5、其他相关情况。

  第二十三条职工考评总体上应当遵循如下程序:

  1、考核;

  2、职工发表意见;

  3、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批;

  具体项目的评选可根据项目具体内容和特点在遵循本条第一款的基础上设计具体程序。

  第二十四条人事主管部门应当依据事实,客观公正的对评选申请做出审核决定,必要时,应当听取其他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五条申请人对经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的考评决定有异议的,应当在决定公布后2日内申请学校复议,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

  七、奖惩制度

  第二十六条学校职工在学校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学校建设、学校招生、教学改革创新等方面工作勤恳、成绩优异的,学校应当予以表彰、奖励。对有重大贡献的职工,学校可授予荣誉称号。

  第二十七条学校对职工进行表彰、奖励应当以考评结果为主要依据,实施应遵循以下程序:

  1、经推荐并递交申请;

  2、人事主管部门审核;

  3、校长审批;

  4、实施表彰、奖励。

  第二十八条学校职工有以下行为的,经人事主管部门审核,依据不同情况可给予口头批评、记过、留校察看、辞退的处分:

  1、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或学校行政工作;

  2、体罚学生;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

  4、散布有损学校名誉的言论;

  5、其他有损学校利益的行为。

  学校中央行政部门负责人和各教学点负责人因上述行为构成违纪的,可附带给予撤职处分。

  第二十九条学校对职工的处分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1、人事部门调查;

  2、人事部门做出处分意见;

  3、校长审批;

  4、人事部门执行。

  第三十条学校职工对经校长审批后的决定有异议的,应当在决定公布后2日内申请学校复议,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

  八、晋升制度

  第三十一条学校职工在学校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学校建设、学校招生、教学改革创新等方面成绩突出的,经人事主管部门的考核和推荐、校务执行委员会讨论、校长任命,可以晋升为学校中基层行政、教学管理职位,福利待遇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提升。

  第三十二条晋升的职位为中央行政部门主管的,应当经校长推荐、校务执行委员会考核、董事会批准、校长任命。

  九、附件

  第三十三条本管理制度经学校校务执行委员会讨论通过,董事会备案。

  第三十四条本管理制度中所谓以上包含本数。

  第三十五条学校人事主管部门可以在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拟定相关实施细则,经校务执行委员会讨论、校长审批。

  第三十六条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学校校务执行委员会。

  人事的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总则

  1、本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2、人事部是公司人事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日常人事管理,其工作具有管理、指导、监督职权,并直接对公司分管总裁和总裁负责。

  3、公司各部门须严格遵守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凡人事调配、人事任免、人员进出必须经人事部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人事调令为依据。各部门发文凡涉及到人事、工资、劳保、社会保险金、职工培训等事项,必须经人事部合议会签。

  第二章、聘用

  1、对缺岗和预算招聘名额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或定向对口专业学校招聘,严格任职标准,择优录用。

  2、用人部门根据缺编情况提出补员报告,注明需求人数、任职标准,经人事部会签,分管副总裁审核,总裁审批后,由人事部办理。

  3、人事部查阅人才信息库存或发布招聘信息,标明所需岗位和人员的基本条件(包括年龄、身高、文化程度、专业水平、外语水平、工作经历等)。

  4、用人部门及其它部门可以推荐适任人选,但不得低于该岗位的任职标准,同时必须由推荐人签名并注明与所推荐人选的关系。

  5、人事部会同用人部门对报名和推荐的人员进行初审和面试。

  6、人事部通知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或口试,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出卷、阅卷,确定适合人选。

  7、人事部将适合人选名单及个人履历表报用人部门分管领导和人事部分管领导审核,总裁审批。

  8、人事部依据审批结果通知录用者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携带体

  检证明到人事部报道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劳动合同

  1、公司实行总员额控制下的全员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由公司根据经营需要调整。

  2、在劳动合同期内,如员工属不称职或犯有严重过失,公司有权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合同期满前35天由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填写“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调查表”报公司人事部,人事部根据“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调查表”做好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准备工作;如要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4、新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公司或新聘人员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须在一周前通知对方。

  5、新聘人员试用期满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试用考核表”,人事部核实、报总裁批准后予以转正或解聘。试用人员的试用期限可视情况延长,但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第四章、晋升

  1、公司对各级行政管理技术职务实行聘任制,对拟晋升的聘任人员由人事部根据总裁办公会意见组织考核鉴定,并将考核结果报总裁办公会讨论,总裁批准。

  2、公司对某些空缺的干部岗位适时推行竞聘上岗。通过公开岗位、公开要求,推行双向选择、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3、公司急需或具有专业特长的.干部岗位,由人事部根据总裁意见,直接办理聘任试用手续。

  第五章、调配

  1、调配系指船员在公司所属船舶内、及船岸之间的调动,或船、岸工作人员部门内部的岗位变动。

  2、高级船员的调配由船务管理部或酒店管理部提出建议,人事部会签,用人部门分管领导和人事部分管领导审核,总裁审批。

  3、普通船员在公司船舶间的调配由主管部门或船舶提出建议,船务管理部或酒店管理部、人事部会签,分管副总裁批准。

  4、船岸之间、岸基工作人员的调配由部门提出建议,人事部会签,分管副总裁审核,总裁审批。

  5、调配时应填写“岗位调配表”。

  6、人事部根据总裁审批意见下达调配通知。

  第六章、解聘

  1、员工有正当理由可申请辞职,要求辞职的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公司人事部批准后,船舶或部门方可为其办理离职清单及其它手续。

  2、辞职的员工如受过公司出资培训的,需按规定赔偿公司培训费用和招聘费用。若员工未能按劳动合同规定而擅自辞职,公司不发给任何书面证明。

  3、对不能胜任现职工作又无法安排其他岗位的员工、以及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用人部门应提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人事部批准后予以辞退。

  4、辞职、辞退员工必须在离开公司前交清工作和办妥离职清单及其它手续方可离开公司,否则公司将追究其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5、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超过国家规定医疗期。

  6、公司因经营情况变化辞退员工,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

  第七章、考绩

  1、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每月对其所属员工进行绩效考核,人事部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或平衡,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当月效益系数的发放标准。

  2、公司人事部每年底在每月度的绩效考核基础上统一组织年终综合考核。

  3、年终综合考核采取个人书面述职(总结)、口试、笔试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结果作为本评选优秀员工、下干部聘任的重要依据。

  4、对考核不适任的员工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终止劳动合同,也可以进行内部岗位调整,如不服从调整或调整后仍不适任应按照有关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第八章、退休

  1、公司员工男性年满六十岁,女性年满五十岁者,应办理退休。

  2、对有特殊技能、或公司工作需要并身体健康的退休人员,经总裁批准,可签订“退休人员返聘协议书”,返聘使用。

  第九章、附则

  1、本制度应用中的问题,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下达之日起施行,以往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人事管理制度 1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人事管理,提高人事管理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人事管理遵循平等公正、宽严协调、奖惩并举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职工在严格遵守本规定的基础上,应当认真、负责、创新性地工作,给学校积极献言献策,推动学校的长远发展。

 

  二、职工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学校职工享有以下权利:

 

  1、在制度范围内自主开展本职工作,进行相关领域的改革、研究和实验;

 

  2、按时获取工作报酬,享受学校福利待遇和休假;

 

  3、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学校职工大会或其他方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4、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5、其他规章制度中规定的权利。

 

  第五条学校职工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执行学校工作、教学计划,履行职工聘约,完成工作任务;

 

  3、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等方面的协调发展;

 

  4、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对学生进行人身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

 

  5、其他规章制度中规定的义务。

 

  三、聘用制度

 

  第六条学校实行职工聘用制度,所有职工主要以聘用的方式与学校发生劳动合同关系。

 

  第七条学校在聘用职工时应遵守以下条件:

 

  1、应聘者身心健康;

 

  2、应聘者为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有学生证或毕业证;

 

  3、外语教师应当有英语四级或六级通过证;

 

  4、师范类专业、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学生优先录用;

 

  5、荣获“三好学生”、国家级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荣誉者优先录用;

 

  第八条学校在应聘职工时应遵循下列流程:

 

  1、应聘者填写职工应聘申请表;

 

  2、应聘者参加应聘面试;

 

  3、对通过面试者进行岗前培训;

 

  4、签订职工聘用合同。

 

  第九条学校所有职工均应与学校签订职工聘用合同,合同中须载明职工和学校的权利义务关系、职工工资福利以及结算方式、合同解除方式、争议解决办法等。

 

  第十条学校职工有下列行为,经学校人事主管部门的调查确认,学校应与该职工解除应聘合同:

 

  1、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学校造成损失的;

 

  2、三次以上无合理理由未按时完成学校工作任务,经批评仍无悔改的;

 

  3、体罚学生,影响恶劣或经批评不改的;

 

  4、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或经批评不改的';

 

  5、散布有损学校名誉的言论,影响恶劣或经批评不改的;

 

  6、其他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行为。

 

  第十一条学校与职工解除应聘合同的,学校应当根据相关规定支付该职工应得的报酬。该职工对学校解除合同的行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

 

  四、福利制度

 

  第十二条按照学校职工聘用合同的规定,学校职工均享有一定数额的基本工资,学校应当保证该基本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同时,学校按照职工工作种类、工作强度可以实行在基本工资之外的差额工资制。

 

  第十三条职工享有生活、工作、医疗等方面必要的补贴,补贴职工和补贴数额应根据学校财务制度实行。

 

  第十四条根据学校有关放假或休假的决定,职工可以享受带薪休假的福利。

 

  第十五条综合教职工在学校教学期间的各种表现,教职工可以享受学期奖金的福利。

 

  第十六条各种福利经费的发放时间和程序应当遵循学校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

 

  五、请假制度

 

  第十七条学校职工请假应当严格遵循学校请假制度,否则一律记作旷工。

 

  第十八条学校职工因以下原因而请假的,学校相关主管部门或人员应当批准:

 

  1、影响教学、需要医疗的疾病;

 

  2、人身安全事故;

 

  3、女性职工例假,影响教学的;

 

  4、紧急且重要的个人私事;

 

  第十九条因十八条规定的原因而请假的,职工应当至少提前一天向学校主管人员提出申请,受理人员应当及时做出回复。

 

  因突发状况而来不及申请的,应当及时告知相关主管人员。学校中央行政部门主管和各教学点负责人需请假的,应当经校长批准。

 

  第二十条未经学校相关主管人员的批准而擅自离岗的,不论原因一律记作旷工。连续旷工两天以上或累计旷工四天以上,学校应当辞退该职工。有旷工记录的职工应当扣除旷工期间的工资和补贴,对学校造成损失的,可追究相应责任。

 

  六、考评制度

 

  第二十一条学校职工考评应当遵循客观公正、依据详实、审核严格的原则,考评人员不得以权谋私,徇私舞弊。

 

  第二十二条学校职工考评结果是晋升涨薪、实施奖惩的依据,考评应当严格按照具体的项目考评细则实施,以下内容应当给予考虑:

 

  1、出勤率;

 

  2、工作水平;

 

  3、工作成绩;

 

  4、工作态度;

 

  4、违纪情况;

 

  5、其他相关情况。

 

  第二十三条职工考评总体上应当遵循如下程序:

 

  1、考核;

 

  2、职工发表意见;

 

  3、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批;

 

  具体项目的评选可根据项目具体内容和特点在遵循本条第一款的基础上设计具体程序。

 

  第二十四条人事主管部门应当依据事实,客观公正的对评选申请做出审核决定,必要时,应当听取其他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五条申请人对经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的考评决定有异议的,应当在决定公布后2日内申请学校复议,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

 

  七、奖惩制度

 

  第二十六条学校职工在学校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学校建设、学校招生、教学改革创新等方面工作勤恳、成绩优异的,学校应当予以表彰、奖励。对有重大贡献的职工,学校可授予荣誉称号。

 

  第二十七条学校对职工进行表彰、奖励应当以考评结果为主要依据,实施应遵循以下程序:

 

  1、经推荐并递交申请;

 

  2、人事主管部门审核;

 

  3、校长审批;

 

  4、实施表彰、奖励。

 

  第二十八条学校职工有以下行为的,经人事主管部门审核,依据不同情况可给予口头批评、记过、留校察看、辞退的处分:

 

  1、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或学校行政工作;

 

  2、体罚学生;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

 

  4、散布有损学校名誉的言论;

 

  5、其他有损学校利益的行为。

 

  学校中央行政部门负责人和各教学点负责人因上述行为构成违纪的,可附带给予撤职处分。

 

  第二十九条学校对职工的处分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1、人事部门调查;

 

  2、人事部门做出处分意见;

 

  3、校长审批;

 

  4、人事部门执行。

 

  第三十条学校职工对经校长审批后的决定有异议的,应当在决定公布后2日内申请学校复议,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

 

  八、晋升制度

 

  第三十一条学校职工在学校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学校建设、学校招生、教学改革创新等方面成绩突出的,经人事主管部门的考核和推荐、校务执行委员会讨论、校长任命,可以晋升为学校中基层行政、教学管理职位,福利待遇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提升。

 

  第三十二条晋升的职位为中央行政部门主管的,应当经校长推荐、校务执行委员会考核、董事会批准、校长任命。

 

  九、附件

 

  第三十三条本管理制度经学校校务执行委员会讨论通过,董事会备案。

 

  第三十四条本管理制度中所谓以上包含本数。

 

  第三十五条学校人事主管部门可以在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拟定相关实施细则,经校务执行委员会讨论、校长审批。

 

  第三十六条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学校校务执行委员会。

 

  人事管理制度 2

  1、保持稳定的情绪和愉快的心情,以清新靓丽的形象,端庄大方的仪表面对客人。

 

  2、员工要提前30分钟内到岗,首先换好工作服,上岗前要花淡妆。要求涂浅色唇膏、发型要求束发,不可散发,不可散乱披开,在15分钟内完成。

 

  3、工作服要洁净,下身要求肉色丝袜。前台按公司要求统一着装。每天早晨检查着装,不净者扣10元。

 

  4、严禁私自动用公司任何产品据为己有,严重者视为盗窃行为,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5、公司环境卫生,每周日大清扫一次,每组主管应带领本组人员认真清扫,包括:地面、台面、楼梯、玻璃、床位、设备等。早班人员9:00以前搞好卫生(如:早班美容师有活,本组主管负责分配、协助做好,主管有活,主管有权指派本组人员完成)晚班人员下班前一定要将设备、床位、产品用具收拾干净归位,水、电一定要关闭,否则出现事故追究晚班人员,特别是主管责任。

 

  6、不许坐在美容床上,白天工作时不许睡觉,严禁大声说话、嬉笑,不许到处放杂物,无活时,美容师要在指定的休息室内休息,不得在美容室内闲坐、闲聊。

 

  7、客人走后,要及时将床单、被整理好,设备管好,电源归位,美容车、地面不得有面膜、头发、水印、洗面盆及小碗小勺洗刷干净、归位。如果下班时间到,请送走客人后再更衣下班。

 

  8、对待客人态度要亲切、自然,见面要问:“您好”,热情有礼貌,不准私自拒绝顾客,在预约的情况下,以第一时间客人为准,客人超过预定时间30分钟后不予等候。在上班时间没有任何理由拒绝接活,但没有顾客时,美容师可以准时下班。拒绝接活的.美容师,一次警告并罚款100元。并三天内不予“派活”。

 

  9、做到四轻:走路轻、关门轻、说话轻、取物轻。除有必要项目或解答顾客需求外,美容室内要保持安静,如有个别人长期不注意细节,公司将予除名。

 

  10、要爱护公司物品,养成节约材料、水电的习惯,对有损财物、故意浪费、谋取私利的现象,除按原值赔偿外,并给予警告或除名。

 

  11、严禁工作期间吃带异味的食物,如:韭菜、蒜、葱及零食等。工作期间要带口罩。

 

  12、工作期间不准打出或接听私人电话、办私事,将BP机、手机存入在衣箱内。

 

  13、客人在接受服务时,要求美容师从始至终留在客人附近,随时听候客人的召唤,与客人交谈时,要低声、热情有礼貌,不要影响其他客人的休息。

 

  14、同事间团结互助、互相尊重,形成一种和谐的工作风气,遇事不争吵,协商解决。

 

  15、认真学习公司要求的业务内容,看一些有关美容知识方面的书籍,积极参加业务培训。

 

  16、有事要提前一天请假,不要让别人代传。除负责人外,其他人没有权力准假,病假超过三天请出示医院的证明,同时扣除当月的工资。事假一天可换班补假,事假两天扣除当月基本工资,事假三天扣除当月基本工资的2倍,严禁私自换班和休息,不请假罚款100元,婚丧假按国家规定不扣工资和奖金。

 

  17、美容师每月有两次做美容待遇,除此之外,不得擅自动用公有物品洁面、护肤等。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扣罚处理。

 

  18、全体员工持身体健康证上岗。

 

  人事管理制度 3

  一、员工类别:

 

  1、实习生:旅游学校学生或者同类学生被酒店接受为实习生。实习期一般为6-10个月。酒店不与实习生签订劳动合同,只签订实习协议。实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实习生在正式录用时可免实习期。

 

  2、临时工:酒店可以根据需要聘用临时工。临时工的聘用期将按照酒店需要而定或与该工作同期结束。

 

  3,、试用期员工:酒店按照试用期条件录用的新员工。在试用期结束时需要经过考核,使用不合格者将不予录用。部门经理可根据员工的工作情况和业务技能,提出延长或者缩短使用期(延长最长为3个月),若员工再达不到工作要求,工作将被终止。

 

  4、正式员工:经过试用合格的将转为正式员工。,享有正式员工的待遇。

 

  5、特聘人员:酒店根据工作和发展需要,聘请经验丰富的酒店高级管理人员和具有专业技能的人员。特聘人员的面试和待遇由总经理批准及签订特聘协议。

 

  二.合同期限/续签合同

 

  1、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试用期满一般为2个月,合格后,试用期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2、续签合同:合同期满前,根据员工具体表现,经部门经理审批报总办核准。

 

  三、员工招聘:

 

  酒店所有员工招聘、解聘工作都由总办负责(总经理办公室简称总办),并报总经理审批,其他部门及人员都无权办理。

 

  部门需增补人员,在部门编制内的报总办,由总办负责招聘。部门经理可参加面试,超出编制的应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交总办负责。

 

  酒店员工招聘采用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方法。凡具有相关文化程度,专业知识或工作技能,身体健康的人员,均可向酒店咨询和申请相关职位。

 

  求职者到酒店求职,需提供有关证件,如:身份证,学历证,技术等级证,健康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非市区人口)等。如实填写《职位申请表》所列各栏目,并愿意承担《职位申请表》所列之责任。员工身份、地址、电话、婚姻关系等个人资料如有变动,应立即通知总办,若因提供资料正确或者不详造成个人损失,一概由其本人负责。

 

  酒店录用的员工,必须接受业务考核,资历审查及体格检查。身体健康条件合格的,经总办和用人部门面试后,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合格后方可录用。

 

  员工聘用后需定期检查身体,如发现患有不适宜服务工作的疾病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在规定医疗期内痊愈的,经出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有效证明后方可申请复职。不能痊愈的可终止聘用。

 

  酒店所有人员一律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按工种不同)。期满合格后,双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或者延长试用期,用人部门或总办有权根据员工的具体表现和业务能力情况延长或者缩短试用期,以不超过3个月为限。但如实习期满或者原从事酒店行业,富有工作经验的,可免试用期。

 

  四、新员工入店手续:

 

  1、酒店录用的员工,由总办负责填写《人事变动通知单》通知用人部门。

 

  2、员工被酒店录用后,需缴纳岗前培训费50和岗位培训费300元。岗前培训费概不退还。岗前培训费,员工在酒店服务期满一年(含试用期)以上辞职的,在办妥手续后,可退还其缴纳的全部岗位培训费;服务期满半年未满一年的,在办妥手续后,可退还其缴纳的岗位培训费50%;服务期满三个月未满半年的,在办妥手续后,可退还其缴纳的岗位培训费得30%;服务气未满三个月或者未办妥辞职手续的,岗位培训费不予退还。

 

  3、新员工如因经济困难,未能一次性缴清岗位培训费的,须向总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总办批准后从工资中扣除。但岗前培训费必须入职前一次性缴清。所有费用均由财务部收取或扣发。

 

  4、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身体检查,同时按照酒店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进行定期检查,所有费用由个人支付。

 

  5、新员工入职时,免费领取员工工号牌,更衣柜钥匙,《员工手册》。如遗失损坏需缴纳每项10元后方可补办。工号牌如属自然损坏,可以根据旧的.更换新的工号牌。

 

  6、新员工入职时,免费领取员工制服2套,制服一律不得穿戴出酒店。离职时应将干净的制服退还酒店,如有认为损坏,应照价赔偿。

 

  7、试用期员工不享受奖金待遇和任何假期。

 

  五、员工辞职:

 

  1、酒店员工在试用期内有权提出辞职,但必须提前一周向酒店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离店手续。

 

  2、酒店员工在合同期内需要辞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向酒店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所在部门经理和总办批准后方可生效。主管或主管以上人员,须由总经理批准。

 

  3、员工辞职申请经批准后,应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1)向所在部门办理工作移交手续,交清与工作有关的一切资料,钱财,帐目事宜等;

 

  (2)到财务部结清所有财务帐务;

 

  (3)到保安部办理手续;

 

  (4)到总办办理《员工手册》,员工宿舍,工号牌,制服等的退还手续。

 

  4、员工辞职未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的,可以提前办理离职手续,但要以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如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酒店有权要求其返回工作岗位,并责令其补偿所造成的损失。

 

  5、如属在职培训或外派培训的员工,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的,须参照培训协议书赔偿酒店所造成的损失。

 

  6、一般员工辞职的由总办批准,部门以上的管理人员,部门文员,技术工种,外聘人员辞职的由总经理批准。

 

  7、按规定可退还员工的岗位培训费的审批权限和辞职审批权限相一致。

 

  六、解聘、辞退:

 

  1、酒店员工在试用期内被发现不符合酒店岗位要求时,酒店有权给予辞退和不发放任何补偿金。

 

  2、员工在职期间如违反《劳动合同》《员工手册》及酒店其他规章制度的,按规定随时无偿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被劝退,开除者将不予任何补偿金,如严重损坏酒店利益的,酒店将保留法律上追回损失的权利。

 

  3、凡因触犯国家法律被拘留或者判刑的员工一律开除。

 

  4、非因公受伤或患病的员工,在酒店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依然无法工作的,酒店将根据员工在酒店的工作年限,酌情发放补偿金。

 

  5、酒店因经营情况需要裁员时,总办将提前30天通知员工本人,或增发30天的工资作为补偿。

 

  6、各部门给予员工辞退或者开除处分的,因填写《处罚通知单》,并经被解聘辞退人员的确认签字,说明理由报总办,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7、由于酒店经营情况而需要裁员时被解聘的,员工的岗位培训费全部退还;由于违反《劳动合同》《员工手册》或者酒店其他规章制度而被解聘或者开除的员工,岗位培训费一律不予退还;岗位员工在试用期内由于不符合岗位要求被辞退的,酒店将根据员工的具体表现,酌情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岗位培训费。

 

  8、按规定可退还员工的岗位培训费的审批权限和解聘,辞退审批权限相一致。

 

  七、人事变动程序:

 

  1、新员工试用期满定级,降级,升级,调动工资的岗位级别都将随人事而变动。

 

  2、任何形式的变动,都要填写《人事变动通知书》和《考情表》,经相关人员批准后,交总办备案。

 

  3、人事变动审批权限:员工定级初级以下,由部门经理、总办主任审批;员工定级初以上,由部门经理、总办主任、总经理审批;越级定级、特殊工种定级,由部门经理、总办主任、总经理审批。

 

  人事管理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使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公司的用人原则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第3条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择人,因才使用,保证动态平衡。

 

  第4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准则是:公开、公平、公正,有效激励和约束每一个员工。

 

  (1)公开是指强调各项制度的公开性,提高执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坚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每个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3)公正是指对每个员工的工作业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给予合理的回报,同时赋予员工申诉的权利和机会。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5条行政人事部是公司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依据公司业务实际需要,研究组织职责及权限划分方案及其改进方案。

 

  (2)负责制定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配合公司经营目标,根据人力分析及人力预测的结果,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3)设计、推行、改进、监督行政人事部管理制度及其作业流程,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4)建立广泛、畅通的人才输入渠道,储备人才。

 

  (5)建立和维系良好、稳定的劳动用工关系,促进企业与个人的共同发展。

 

  (6)致力于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强化人力资本的增值。

 

  (7)创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建立不同时期下高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及畅通的人才选拔渠道。

 

  (8)致力于组织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具有奉献精神的,精干团结的核心骨干力量。

 

  (9)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工作程序及制度,确保人力资源工作符合公司发展方针并日趋科学化、规范化。

 

  (10)负责公司定岗定编、调整工作岗位及内容等工作。

 

  (11)制定公司招聘制度、录用政策并组织实施。

 

  (12)管理公司劳动用工合同、员工行政人事部档案。

 

  (13)负责员工异动的管理工作。

 

  (14)负责员工考勤、行政人事部任免及奖惩工作。

 

  (15)制定员工的薪资福利政策。

 

  (16)制定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员工的教育培训。

 

  (17)制定行政人事部考核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员工的考评,重点是员工的绩效考评。

 

  (18)负责公司与外部组织或机构的行政人事部协调工作。

 

  (19)指导、协助各部门,做好行政人事部服务工作。

 

  (20)其他相关工作。

 

  第6条公司实行全面人力资源管理,各部门须由第一负责人主管本部门人力资源工作,有义务提高员工工作能力,创造良好条件,发掘员工潜力,同时配合行政人事部传达、宣传人力资源政策,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收集反馈信息。

 

  第三章员工及编制

 

  第7条凡公司聘用的正式、试用、临时、兼职人员,均为公司员工。公司将员工划分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市场营销人员、一般行政人员及其他人员四大类别。公司员工的基本行为规范包括: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认同公司文化,与公司同舟共济,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3)勤奋、敬业、忠诚。

 

  (4)严守公司秘密。

 

  (5)保证公司财产安全。

 

  第8条行政人事部须就各项工作职责的任务以及工作人员的条件等进行分析研究,制作“职务说明书”,作为员工聘用、管理、考评的依据。

 

  第9条公司实行定员定岗定编管理,在保证经营运行的前提下控制人力成本。

 

  第10条根据编制,本公司应定期召开人力检查会,就现有人员工作能力、流动率、缺勤情况及应储备人力与需求人力进行正确、客观的检查及建议,作为行政人事部制定人力计划和开发人力来源的依据。

 

  第11条各部门如需增补人员,应先到行政人事部领取并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交行政人事部办理。

 

  第12条行政人事部受理人员增补申请时,应审查所申请人员是否为编制内需求,其职位、薪资预算是否在控制之内,增补时机是否恰当。审核通过后提出正确的拟办建议,呈总经理审批。

 

  第四章招聘管理

 

  第13条公司将招聘划分为计划内招聘、计划外招聘、公司战略性招聘及特殊渠道引进人才。(1)计划内招聘须经用人部门的上一级领导批准,行政人事部依据人员编制计划实施控制。

 

  (2)计划外招聘由总经理审批。

 

  (3)公司战略性招聘实行专项报批,由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报经总经理审批。

 

  第14条计划内招聘程序为:

 

  (1)用人部门填写《员工招聘计划书》及《职务说明书》,并提供笔试考卷(针对需要笔试的招聘),报上一级领导审批通过后,在招聘开始前3日,送行政人事部。

 

  (2)行政人事部决定招聘方式,并发布招聘信息。

 

  (3)用人部门依据求职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筛选,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4)用人部门主持进行面试,行政人事部或公司领导视需要情况参加。

 

  (5)用人部门和行政人事部共同组织笔试。

 

  (6)面试后3日内(需笔试的为笔试后3日内),用人部门应向行政人事部提交面试评价表或笔试结论。行政人事部收到后,实施终审,终审有权否决。

 

  (7)行政人事部向终审合格的人才发出录用通知书。

 

  (8)员工报到入职。

 

  (9)员工背景调查。

 

  第15条计划外招聘程序:计划外招聘首先经总经理批准,然后履行计划内招聘程序。

 

  第16条战略性人才招聘程序:

 

  (1)行政人事部根据经总经理批准的招聘计划,组成招聘小组。

 

  (2)招聘小组对人才进行初步选择。

 

  (3)用人部门及行政人事部对人才进行面试、笔试。

 

  (4)行政人事部对人才进行终审,终审合格者发出录用通知书。

 

  (5)员工报到入职。

 

  (6)员工背景调查。

 

  第17条特殊渠道引进人才的程序:

 

  特殊渠道引进人才,限于高级管理人才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程序为:

 

  (1)各类渠道直接向总经理推荐人才,或者由行政人事部委托猎头公司搜索人才。

 

  (2)行政人事部组成招聘小组,由总经理亲自主持初试。

 

  (3)素质测试。

 

  (4)招聘小组综合评定,必要时聘请人力资源专家协助。

 

  (5)录用。

 

  (6)行政人事部为人才办理入职手续。

 

  第18条经核定录取人员,报到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近期免冠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

 

  (3)体检表;

 

  人事管理制度 5

  当组织的目标确定后,就需要进一步明确为实现组织目标而确定各组成部分、各岗位的.制度。因此,人事管理的目标一旦确定,就应该列出实现该目标所需的各种制度,物业管理公司的人事管理主要有录用、开发、维护、使用和考绩制度。

 

  一、录用

 

  (1)确定录用原则,中心是满足首次人力需求和后续补充人力需求。

 

  (2)制定录用计划,明确录用所需人员数量、质量、来源、招聘方式方法、招聘录用程序等。

 

  (3)制定职务和聘用合同,明确职位资格所需的品格、学历、才能、经验、健康等条件。

 

  (4)通过劳动部门、报纸、人才交流中心等传播媒介宣传指导招聘录用计划。

 

  (5)通过面谈、测验和排选等方式,择优录用所需人员。

 

  二、开发

 

  (1)明确提高企业人员素质、开发公司人员潜力的战略意义和战术价值,明确培训范围和类型。

 

  (2)制定适应公司发展、市场经济特点,以短期规划为主的培训规划。

 

  (3)建立培训组织,统筹培训工作。

 

  (4)选择培训方式,提高培训效率。

 

  (5)挑选培训人员,保证培训质量。

 

  (6)开展培训评估,促使培训良性循环。

 

  三、维护

 

  (1)研究工资政策,建立工资档案,制订工资计划。

 

  (2)开展工作实绩评估。

 

  (3)加强安全卫生,保障职工生活。

 

  (4)在建立社会支撑系统的基础上,推行社会保障制度和各种福利措施。

 

  (5)搞好群众文化等各种服务活动。

 

  四、使用

 

  (1)确定使用原则,贯彻德才兼备、重视个性、扬长避短、用事择人、适才而用、整体优化等要求。

 

  (2)优化配置组合员工,提高群体活动效益。

 

  (3)沟通合作、协调冲突、团结和谐、消除隔阂。

 

  (4)奖励先进、鞭策后进、惩处违纪、弘扬正气、鼓舞士气。

 

  五、考绩

 

  (1)全面、客观、审慎地考察每个员工。

 

  (2)通过奖勤罚懒,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3)发现人才、推举人才,为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人事管理制度 6

  第一节 劳动制度

 

  一、劳动条例

 

  (一)公司招收员工,贯彻公开招收,自愿报名,择优录用原则。部门岗位(特殊工种)需经笔试或技术考试合格,方可录用。

 

  (二)员工必须到公司指定的医院检查身体合格后,方可录用为本公司员工,公司定期为员工体验,凡发现员工患上传染性疾病,公司酌情调整患者的工种或停职医疗。

 

  二、试用期及合同期

 

  (一)试用期为三个月(也可视情况延长),试用期内公司或员工期中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须在一周前通知对方。

 

  (二)凡符合公司录用条件的,可录为合同制员工,并签定劳动合同。

 

  (三)在合同期内,如员工属不称职或犯有严重过失,屡教不改者,公司有权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劳动合同,如一方要提前终止合同,都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三、发薪方式

 

  员工薪酬每月在指定日期内以银行转帐方式发放。

 

  四、薪金调整

 

  公司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公司将员工的岗位(职位)确定期工资等级,并视公司等级状况,员工为企业工作时间长短酌情考虑调整员工薪金。

 

  五、 调职与晋升

 

  (一)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可被调任或提至其他岗位(职位)或部门。

 

  (二)各级行政管理技术职务均实行聘任制,公司将根据员工工作业绩调升至现有空缺职位或更高职位。

 

  六、辞退

 

  若员工触犯公司规则或严重失职,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处分,直至辞退。

 

  七、辞职

 

  员工如有正当理由需要辞职时,须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申请书,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若员工未能按劳动合同规定而擅自离职,公司将不发给任何书面证明并按有关规定索赔一定的损失费。(培训费、服装费等)

 

  八、病退

 

  劳动合同制员工患病或因公负伤,按期在本公司工作时间长短,给予医疗期,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酒店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可酚情给医疗补助费。

 

  九、裁员

 

  公司因业或管理条件发生变化,要辞退员工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并按规定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二节 培训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一)由公司主要领导及综合部人事培训部、质管部组成公司人材培训领导小组,负责策划,组织全公司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每年不少于二次讨论和研究公司员工培训教育工作,制定规划,确定任务及各个时期培训计划。领导小组每年召开公司培训工作会议,总结布置培训工作。

 

  (二)人事培训部在培训工作上负有组织、管理、指导、检查、协调、服务的职责。负责拟定培训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编写审定各种教材,组织各种培训活动、检查、考核活动质量,总结交流培训经验。

 

  (三)各部门负有做好本部门员工培训的职责,要根据公司的要求和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培训计划,组织各种既实用,又形式多样的培训。

 

  二、培训内容

 

  包括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全民国防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食品卫生法,治安管理条例等法规教育,酒店管理,质量管理,岗位业务,业务技术技能和外语等方面。培训项目分为入职培训,上岗培训,转岗培训,定级培训,本等级复核培训,晋升培训,应急性培训,适用性培训,任职资格和岗位资格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工程教育等。这些种类的培训,既有理论方面的教育,又要有业务操作技能的训练,还可根据实际分初级、中级、高级培训。

 

  三、培训时间

 

  以业余学习和岗位培训为主,根据需要与可能可采用脱产轮训,短期进修等形式举办各种培训班,进修班,座谈班,研讨会,专题讲座,业务考察,参观访问,实际训练,技术练兵,操作表演比赛等多种形式实施培训。

 

  四、培训教材

 

  公司建立系统的.培训教材库。对主要工种的培训,由人事培训部编写或提供相关教材,统一授课提纲,统一考核标准。在此基础上各部门应按工种,岗位制定有关岗前、转岗、在岗,技术等级的培训教材。

 

  各部门要掌握员工接受培训的情况,及时将员工参加各种培训的人员名单,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结果等情况报送人事培训部,以便于建立员工培训档案,选拔和使用人材。

 

  五、培训队伍

 

  公司内建立一支有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组成的兼职教师队伍,鼓励我们热爱职教工作,积极授课,为提高员工素质多做贡献,对成绩优异的教师应给予奖励。

 

  人事管理制度 7

  一、河西学院农学系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对内应体现为满足广大同学的正当要求,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对外应体现为维护系及团总支、学生会的形象、荣誉和利益。学生干部应本着认真、务实、负责的工作态度,积极、主动、高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为了更好地实现对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素质,严肃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纪律,促使团总支、学生会干部更好地开展工作,保证团总支、学生会工作效率,团总支、学生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团总支、学生会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

 

  (一)团学干部在个人思想政治方面,应做到成熟稳重,作风正派,原则坚定,组织纪律性强,无任何违纪违规记录。

 

  (二)团学干部应能够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使自己的学习成绩原则上达到河西学院学生会干部的基本要求。

 

  (三)团学干部应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在工作中能积极主动,有计划性、针对性、高效率地完成本职工作。

 

  (四)团学干部应具备相关的工作经验,即具有在以前参与学生干部相关工作半年以上的经历,且有较好的工作业绩。

 

  (五)团学干部应具有积极投身于系团总支、学生会工作的热情,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第二条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职责及纪律

 

  (一)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职责

 

  1.团学干部应认真对待本职工作,善始善终,不计较个人得失,将为同学服务作为自己的工作目标和指导思想;

 

  2.团学干部对组织安排的任务应坚决完成,每位学生干部应对本职工作的完成情况负责;

 

  3.团学干部应与团总支、学生会领导经常沟通,交流汇报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工作计划,并获得上级领导的帮助与建议;

 

  4.团学干部应经常与本部门干事交流,了解他们在工作中的困难与障碍,并耐心指导他们完成本职工作,建立良好的上下级关系;同时,团学干部应注重培养本部门骨干干事,使其在实践中增长学生工作的能力;

 

  5.团学干部应当关注团总支、学生会的整体工作及运行情况,诚恳地指出团总支、学生会工作中的不足之处,积极向主席团提出适当的工作意见和建议,使得团总支、学生会能够真正做到为广大同学服务,不断向前发展。

 

  (二)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纪律

 

  1.团学干部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以及本学生会的'章程、制度等;

 

  2.团学干部应服从团总支、学生会的整体安排,能够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共同开展工作,坚决执行河西学院农学系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做出的一切决定;

 

  3.团学干部应维护河西学院农学系团总支、学生会的良好形象,不得做出任何有损于农学系团总支、学生会形象的行为。

 

  第三条团总支、学生会成员考核制度

 

  (一)考核标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学校及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团总支、学生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2.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和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3.加分标准(内部审核)

 

  (1)开会出勤情况。学期全勤加5分;

 

  (2)能认真完成临时分配的(包括部门间)各项重要工作的加5分;

 

  (3)为学生会总体工作提出有较高价值建议并被采纳,实践结果较理想的加5分;

 

  (4)获得各项校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者加5分,获得各项校级及以上等级荣誉者加5分;

 

  4.扣分标准

 

  (1)开会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无故早退视同缺席一次扣2分,开会迟到一次扣2分;

 

  (2)开会时影响开会秩序被点名批评者一次扣2分;

 

  (3)部门里安排任务没有按时完成或完成质量不好者一次扣5分;

 

  (4)对部门安排任务拒不接受者一次扣5分;

 

  (5)不配合其他成员工作的(经部长认定)一次扣5分;

 

  (6)学习成绩不及格者一门扣5分,且本学期考核等级不能为优秀;

 

  (7)在公共场所、宿舍区、教学区严重影响团总支、学生会形象的违纪行为者(抽烟、喝酒、赌博等),本学期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8)受学校处分的一次扣5分,且本学期考核等级不能为优秀,情节严重者本学期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二)考核方法

 

  1.考核总评定在每学期期末进行,分为期末考核和平时考核两部分,其中期末考核包括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

 

  2.团总支、学生会干事的他人考核由同部门干事、部门负责人完成;部门负责人的他人考核由部门干事、主管负责人完成;主席团成员的考核由所分管部门部长,主席团其他成员及辅导员老师共同完成;

 

  3.平时考核情况随时登记在《河西学院农学系团总支、学生会考核表》中;

 

  4.考核基础分为60分,即在此基础上进行相应的加分和扣分(无上下限);

 

  (三)考核等级

 

  1.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分以上(含)为合格;70分以上(含)为良好;80分以上(含)为优秀。

 

  第四条团总支、学生会评优制度

 

  (一)优秀学生干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

 

  2.符合《河西学院学生手册》中“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标准;

 

  3.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4.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助人为乐,不参加营利性活动;

 

  5.本学年中考核等级为优秀;

 

  6.积极参加团总支、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有创新和实干精神;

 

  7.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有独到的想法和讲求效率的办事方针,工作表现突出;

 

  8.对人诚恳,责任心强,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部门里有较高的威信;

 

  9.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和体育锻炼,个人素质全面发展。

 

  (二)优秀团干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学校及学生会的各项章程制度,积极参加团总支、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遵守校纪校规,无不良行为(如抽烟、喝酒、赌博、打架等),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3.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有某类专长。

 

  4.尊重师长,团结同学,举止文明,行为端庄。

 

  5.对学校做出突出贡献(如为学校争得荣誉等)

 

  6.热心学生会工作,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工作认真负责;

 

  7.有创新意识,能配合各部负责人出色完成任务。

 

  8.在团总支、学生会工作一学期以上,并且本学期中考核等级为优秀;

 

  备注: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参照《河西学院学生手册》中“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办法。

 

  第五条团总支、学生会成员调配

 

  (一)干部调配

 

  1.在职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向主席团申请调换职务:

 

  (1)对现任工作不能很好地履行职责,缺乏开展现有工作的能力和动力,而对其他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兴趣;

 

  (2)有其他需要进行工作调配的特殊原因。

 

  2.干部调配的程序主要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团学干部本人向主席团提出书面申请调换工作,另一种是主席团视工作状况直接调配干部工作。个人申请调换工作应先向主席团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申请调换理由与调换意愿部门,主席团经研究后,做出是否批准调配的决定。如批准调配,完成规定程序并将相关资料于秘书处存档。主席团在直接调配干部工作时,征得调配干部本人和相关部门干部意见后完成规定程序并于秘书处存档。干事调配由双方部长报由主管负责人批准。

 

  (二)干事调配

 

  1.团学干事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向部长申请调换职务:

 

  (1)对现任工作不能很好地履行职责,缺乏开展现有工作的能力和动力,对其他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兴趣;

 

  (2)有其他需要进行工作调配的特殊原因。

 

  2.干事调配的程序主要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干事本人向部长提出书面申请调换工作,另一种是部长视工作现状直接调配干事工作。

 

  个人申请调换工作应先向部长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申请调换理由与调换意愿部门,部长经与本部门其他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研究决定后,做出是否批准调配的决定,如批准调配,应及时上报各分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再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调配,如批准调配,应及时上报主席团。

 

  主席团经研究决定,做出是否调配干事工作,如批准调配,则干事可调换到相应部门工作,如不批准则不可以随意调动。部长在直接调配干事工作时,必须事先征得干事本人和相关部门干部的意见。正式调配干事工作后,应及时上报分管负责人,再由分管负责人上报主席团。各分管负责人必须对干事调配事项及时备案。

 

  第六条干部罢免

 

  (一)团总支、学生会在职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主席团应及时罢免其所任职位:

 

  1.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到相应处分或违反《河西学院农学系团总支、学生会章程》者;

 

  2.干部在任职期间严重失职,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比较恶劣的影响;

 

  3.干部在本职岗位上玩忽职守或是能力有限,怠于履行或无法履行自己的干部职责;

 

  4.干部自身的日常生活、言行举止等不检点,在工作中严重损害系及团总支、学生会的良好形象;

 

  5.学生会干部在具体的工作中,出现假公济私情况的,经调查取证确认后,情况属实;

 

  6.应当进行干部罢免的其他情形。

 

  (二)干部罢免的程序

 

  1.学生会秘书处应很好地履行监督各级干部的职权。一旦发现个别干部有上述行为发生,应及时地向主席团汇报,随即展开相应的调查,并最终提交一份详细的情况说明;

 

  2.主席团在接到办公室提交的书面汇报后,应及时与该干部进行谈话,进一步确认相关情况。若情况属实,主席团应在一周内提出该干部的罢免及相关接任干部的调配方案;

 

  3.主席团将办公室的书面报告和新的干部调整方案,进行民主讨论经批准后,该干部调整方案实施生效;

 

  4.该罢免及调动方案生效后,主席团及时通知相关当事人,并于秘书处存档。

 

  第七条干部辞职

 

  (一)在职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向主席团书面申请辞职,经批准后即可离职:

 

  1.因个人健康问题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2.无法协调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成绩明显下降的;

 

  3.自身领导和组织能力不够,无法正常开展相关工作的;

 

  4.不能很好地处理与同事之间的人际关系,在工作中缺乏相应的群众基础;

 

  5.无法履行干部工作职责的其他原因。

 

  (二)现任干部辞职应向主席团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辞职理由。经主席团经研究后,做出是否批准辞职的决定。如批准辞职,应及时通知系相关职能部门。

 

  第八条干部培训

 

  (一)由办公室制定《河西学院学生干部培训意见和建议调查表》,每学年初进行调研,根据调研结果做出本学年的干部培训要点及计划。

 

  (二)办公室将干部培训计划上交至主席团,由主席团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培训过程中,学生干部须按时参加,无故缺席者将在干部量化考核中扣分。

 

  (四)培训签到情况和培训内容由办公室记录并存档。

 

  (五)培训结束后,由办公室制定《干部培训意见反馈表》,对干部培训工作进行调查,写出总结报告,并将培训过程中相应资料存档。

 

  (六)培训的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的培训:学生干部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水平,树立为人民服务的观念;

 

  2.人员岗位培训:学生干部在岗时要明确岗位的职责要求,学习岗位所需要的业务知识和基本的工作方法;

 

  3.工作能力培训:通过各种方式培养学生干部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社会活动能力等素质。

 

  第九条附则

 

  (一)本制度解释权最终归河西学院农学系团总支、学生会所有。

 

  (二)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人事管理制度 8

  1、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提倡留职停薪,未经学校许可,不准搞第二职业。

 

  2、全校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分配。

 

  3、凡要求调入本校工作的教职工经学校考核,行政会研究同意方可办理调入手续。调入后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评合格,方可成为本校正式教职工。

 

  4、学校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工论处。

 

  5、凡本校教职工连续矿工一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以待岗处理。

 

  6、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经过一定评议、审议手续,并公之于众。

 

  7、校级先进工作者,每学年评定一次,由校长授予荣誉称号。单项奖励随时进行。先进工作者评定比例一般为15%--20%左右,表彰先进,坚持德、勤、能、绩综合评定。须由群众评议推荐,组室申报,校长审批。

 

  8、给予教职工处分,必须慎重,应由学校组织调查,取得确凿证据后,根据错误程度和本人认识态度,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讨论,形成初步见后,由学校行政会议决定。记过以上处分,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9、奖励以精神为主,物质为辅。

 

  10、所有奖励和警告以上的处分,均记入个人和学校档案。

 

  11、凡符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给予奖励: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者。

 

  (2)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出满勤,事事处处为集体,对不良行为敢于斗争,事迹突出者。

 

  (3)热爱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教育教学质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开拓,创新善于试验,在教育教学改革上有较大贡献者。

 

  (5)面向全校学生,对后进学生加倍爱护,在帮助后进学生转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参加竞赛获奖学生的辅导教师。

 

  (7)积极组织,指导学校大型活动,并做出显著贡献者。

 

  (8)服务及时周到,态度和蔼可亲,质量令人满意,效益好者。

 

  (9)为筹集资金做出突出成绩者。

 

  (10)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贡献和先进行为者。

 

  12、对照上述条件,视情况可授予先进工作(或其它荣誉)称号,或给予单项奖励。

 

  1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处罚。

 

  (1)目无法纪,自由散漫,擅离职守,玩乎失职,造成损失者。

 

  (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残和伤害者。

 

  (3)违法乱纪,赌博成性,酗酒成风,打仗,挑拨是非造成不良影响者。

 

  14、依据上述情形轻重与认识态度,可分别给予口头批评,公开检查,通报批评,扣发奖金或工资、赔偿损失、警告、严重警告、记过、降职、降薪、开除留用、开除等处分,触犯刑律者,由司法机关处理。

 

  人事管理制度 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要求

 

  通过合理的薪酬制度和科学的管理、分配,达到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建立稳定的员工队伍,吸引高素质的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的目的。

 

  第二条 基本原则

 

  1、按劳分配原则。员工的薪酬按照员工向公司提供的劳动量和成果进行分配,以岗位职责、业绩作为薪酬分配的主要依据。

 

  2、投入产出原则。公司薪酬水平的高低要与员工劳动效率和成果及公司利润紧密挂钩,随之浮动和调整。

 

  3、市场调节原则。公司在确定员工的薪酬水平时,要以劳动力市场形成的市场工资为参照,并根据同行业薪酬适时进行调整,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4、遵守法规原则。公司制定的薪酬制度,遵循国家《劳动法》和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以及有关员工社会保险福利的规定。

 

  第三条 薪酬水平

 

  公司的薪酬水平,以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依据,按照公司的经济效益及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各岗位员工的薪酬水平,以员工的考核结果为依据,参照本地区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合理确定。

 

  第二章 薪酬结构

 

  公司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及福利等部分组成。 第四条 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是员工基本的生活保障薪酬,不能低于当地政府部门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它是计算员工辞退补偿、带薪休假及加班工资的依据。

 

  第五条 岗位津贴 岗位津贴是非营销部门(行政人事部、财务部、风控部)根据各个不同岗位而设定的一种补贴,一般根据不同岗位或职务高低设定不同的等级,岗位津贴纳入工资考核范围。

 

  第六条 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是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对每周累计工作时间超过44小时的`一种经济补偿。 第七条 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是营销部门根据业绩任务而针对不同岗位设定的与绩效挂钩的工资,以绩效考核为计算依据,按完成任务的百分比计发。一般以月度、季度、年度考核为计算依据。

 

  第八条 奖金

 

  奖金分为年终奖(年底双薪)、业务提成奖、分红、特别奖等。年终奖(年底双薪)原则上每个员工都可以享受(因违反公司制度等被取消年终奖的除外),一般在春节前发放,金额由公司董事会在年度终了后决定(或相当于个人月基本工资);业务提成奖一般是针对营销类职员设定,非营销类职员如果能联系到业务的,也可以参照营销类职员的提成办法计发,非营销类职员可以根据公司的业务收入情况给予适当的后勤服务提成奖或管理提成奖;业务提成按该员工接单业务净利润的一定比例计发,业务提成办法另行制定;分红本来是属于股权收益,如果公司年度净利润达到一定的数额,年终经股东会决定由公司股东拿出一部分利润来分给全体员工,特别优秀的员工公司可适当给予虚拟股份(或期权股),凡拥有虚拟股份(或期权股)的员工,享有与原始股同等的收益分配权,虚拟股份(或期权股)实施办法另行制定;特别奖是平时由公司颁发的奖,给对公司有特殊贡献或在某些突发事件中的有功人员。

 

  第九条 福利

 

  福利包括各种现金补贴和物资。现金补贴如通讯补贴、出差补贴、工龄补贴、房租补贴等,一般按月或按次发放,按月发放的计入工资表中;物资一般在过年过节时发放。

 

  出差补贴按公司的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工龄补贴是对转正一年以上的员工给予的一种津贴,工龄每增加一年,工龄补贴增加100元,最高1000元封顶。

 

  第三章 薪酬等级

 

  第十条 薪酬等级 非营销类职员,薪酬等级分为A、B、C、D、E五个级别,分别对应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 (部门副经理)、主管、职员五个级别的岗位。每个级别再各自划分为6个等级,总共30个薪酬等级。

 

  营销类职员,薪酬等级分为A、B、C、D四个级别,分别对应总监、部门经理 (部门副经理)、业务主管、业务员四个级别的岗位。每个级别再各自划分为6个等级,总共24个薪酬等级。

 

  薪酬划分标准见附表一《薪酬等级表(非营销类)》和附表二《薪酬等级表(营销类)》。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一条 新进人员工资标准确定

 

  对考核录用的新进员工,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按营销类或非营销类员工确定其岗位薪酬标准,在试用期内,按其岗位薪酬标准的80%计发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转正后按其相对应的工资标准发放。

 

  第十二条 薪酬的调整

 

  公司整体薪酬水平随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变动和公司效益的变动适当进行调整;员工个人的薪酬水平要随岗位、职务及业绩的变动而作相应的调整。

 

  一、薪酬调整分类

 

  1、个别调整

 

  员工岗位变动或升职、降职,则工资随岗位变化和级别变动而相应调整。

 

  2、特别调整

 

  公司对于给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实现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可以给予破格晋升职务或薪资等级的奖励;对于违规、违纪、违法,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的员工,给予降低职务和薪酬等级的处罚。

 

  二、薪酬调整程序

 

  由部门经理提议,报公司行政人事部考核,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公司行政人事部填制《员工异动审批表》申报,经异动员工部门经理、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后,报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

 

  第五章 薪酬考核

 

  第十一章 员工薪酬考核

 

  非营销类:各级员工考核指标由其直接上级制定(一般不低于10项,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员工岗位津贴为薪酬考核基数,每个员工都必须进行月度考核,由其直接上级进行100分制打分,职员由其主管进行考核,主管由部门经理考核,部门经理(副经理)由分管副总经理考核,副总理由总经理和董事长共同考核(考核权重为3:7)(我公司的组织架构里总经理、董事长是同一人)。考核结果分(百分比)乘以岗位津贴基数即为考核后实发岗位津贴。连续三个月考核分60分以下的员工,公司有权予以辞退,且不需要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营销类:根据公司制定的销售目标任务,每个月进行考核,员工按业绩目标任务完成百分比和绩效工资基数来计算实发绩效工资,任务完成百分之多少,绩效工资就发放百分之多少。连续半年未完成目标任务或半年累计未完成半年目标总任务的50%的员工,公司可以予以辞退,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第六章 工资发放

 

  第十三条 正常情况下的工资发放

 

  公司月工资计算期间为当月1日至月末,于下月15日前发放。行政人事部按考勤统计和考核结果计算每个员工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补贴及其它福利,然后将工资表(附计算依据)交财务部核算每月每个员工的奖金及各种提成,工资表经分管财务副总经理审核后交公司总经理签发。

 

  工资发放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推迟。工资全部以人民币现金或转账方式直接发放给员工本人。

 

  第十四条 工资的扣减

 

  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要扣减工资:

 

  1、请事假缺勤的;

 

  2、超过带薪婚假、丧假、生育假规定时间缺勤的;

 

  3、迟到、早退、私自外出、缺勤的;

 

  4、员工受到惩戒处分勒令停职期间的;

 

  5、不按照公司指令进行工作的;员工过失罚款。

 

  6、按公司规定的考核办法,不合格或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按公司考核规定扣减;

 

  7、员工因本人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公司依法要其赔偿,如需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赔偿费,按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收入的30%扣除,扣除的剩余工资不低于本地区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五条 工资的代扣

 

  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从员工每月工资中代扣:

 

  1、代扣代缴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代缴应由员工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 工资的延期发放

 

  公司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或其他原因暂时无法发放工资的,经协商一致,可以延长一个月左右发放工资(最长不得超过50天)。延期发放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员工。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 本制度从20xx年9月28日起执行。

 

  人事管理制度 10

  一、人事

 

  1、园长主管园内人事工作。主持召开行政会或园务会研究确定教职工岗位分配调整、奖惩等工作。

 

  2、全园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园内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园内岗位调整分配。

 

  3、园内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工论处。

 

  4、每年召开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园内各项规章制度、园内计划、工作报告等。

 

  二、考勤

 

  1、园内全体教职工均系考勤对象,每天上下午按规定的作息时间签到。

 

  2、全园教职工必须按园内规定的`作息制度准时上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蓠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行政值日组长或园长。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旷工半天以上(含半天)扣除相应的工资外,扣发部分奖励工资。

 

  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教职工的考勤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幼儿园规章制度执行,与工资、奖金、评先评优、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2、请假一律由园长批准。

 

  3、教职工请假,按上级有关规定及幼儿园规章制度执行。

 

  人事管理制度 11

  为实现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各项目部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2、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录用

 

  1、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人事办审核、总(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办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

 

  2、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3、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办办理试用手续。一般员工试用期一个月,主管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4、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办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5)员工服务承诺书;

 

  (6)其它必要的证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4)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7)身体条件不适合所从事的岗位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8)其它经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6、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7、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到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三、福利待遇

 

  1、公司依照企业的发展和兼顾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2、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资、通讯补贴和绩效奖金,按月计发,出勤天数未足月的,按日(实际出勤天数*基本工资/30天)计发。月薪工资在次月底前发放,如遇工程回款未及时到位,工资发放适当顺延。

 

  3、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计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发。

 

  4、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综合保险。转正后,由公司统一办理。

 

  5、在公司上班的外地员工,可申请安排集体宿舍;在项目部的员工统一由项目部办公室主任安排住宿。

 

  6、公司依据有关国家规定,发放员工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7、在工程项目完工后,新项目未进场前,公司可根据需要安排项目部人员休假,休假期间的员工工资按当月工资的`70%发放。

 

  四、休假及请假

 

  1、按国家规定,员工享有以下带薪假日(有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婚假:3天+晚婚7天;丧假:3天;产假:90天+晚育15天。

 

  2、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公司发送适当补贴或安排调休(调休不另计补贴)。

 

  3、春节期间休假或探亲的,按照公司规定的休假天数休假;放假期间在公司和项目部值班的,发放值班补贴或安排调休。如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还以旷工论处。

 

  4、春节探亲往来旅途费,可按公司规定报销相应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具体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5、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不发薪资及奖金。

 

  6、员工请假须提前提出申请,2天以内的须经所属部门主管、行政办主任批准;3-5天的,须经副总经理批准;5天以上的须经总经理批准。未经准假离岗者,以旷工论处。

 

  五、培训

 

  1、为提高员工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2、新员工入职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入职的前三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3、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4、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适当报销培训费。由公司报销培训费的员工,如在此一年内离职(含辞退),须向公司退返该报销的费用。

 

  5、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由人事办保存在相应的员工档案内。

 

  六、调职

 

  1、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2、公司或项目部之间人员的调动,须经双方部门主管、人事办主任的书面批准。

 

  3、公司、项目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使其“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4、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2天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七、辞职及辞退

 

  1、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写书面离职申请,一般员工经部门主管、人事办主任核准;主管以上员工须经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并视需要,由人事办开具《离职证明》。

 

  2、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7天提出申请;部门主管辞职,需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

 

  3、违反国家法令、公司制度而被辞退者,在赔偿公司的损失及办理完交接手续后,限当天内撤离。

 

  八、保密

 

  1、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项目部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向其它任何人公开或透露。

 

  2、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3、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4、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人事管理制度 12

  1、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迷信。

 

  2、教师申请调动,要严格按教育局的规定,由教师书面提出申请,学校领导班子研究讨论加意见,由学校上送市教育局,由教育局作调配。

 

  3、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讨论,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4、根据市教育局规定,每年实行教师人事考评制度,每学年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一次考评,考评结果存入教师档案;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5、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根据教师的'平时的表现和业绩考评结果,由领导班子根据核定编制员额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师的名单,各教师与学校签定聘任协议。

 

  6、全体教师必须从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认真搞好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从分工的,视情节轻重,在年度考评中扣分。

 

  7、根据市教育局的规定,如需要我校教师到基层学校支教。学校根据文件规定的有关条件,由教师提出申请,学校根据支教工作和学校工作的需要作好安排,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到基层学校开展支教工作;教师必须服从学校安排,服从工作需要,积极做好支教工作。

 

  8、建立教师工作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小组作出公平的评价。

 

  9、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想方设法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奋斗。

 

  人事管理制度 13

  1、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现状及年度经营发展需求,拟订公司年度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向人事行政部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2、根据人事管理制度的规定,拟订并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制订包括招聘、劳动合同、培训、薪资、社保、绩效考核、员工关系管理、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等管理制度,明确相应的`操作程序,使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化、系统化。

 

  3、负责日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保障公司人力资源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包括:员工入职/离职与任用、员工报酬、员工培训与教育、社保处理、员工的绩效评估、处理员工咨询和劳动争议等等。

 

  4、贯彻执行各类人事管理决定,根据有关规定,按时定期向公司报送各类人事、劳资、培训等相关方案和报表。

 

  5、合理营造企业自身的文化和精神,提高团队进取协作精神。

 

  6、完成上级布置的其它任务。

 

  人事管理制度 14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完善我校考勤制度,使考勤管理更加科学公正、准确透明,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实行人脸识别考勤管理,具体管理规定如下:

 

  一、适用范围

 

  我校全体在岗教职员工。

 

  二、考勤时间

 

  (一)教师每周三午时进行上下班签到(退),重大活动日、节假日的上班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具体签到(退)时间为:

 

  午时签到:12:30-13:30

 

  13:31-14:00为迟到,

 

  14:01-16:30为旷工半天。

 

  午时签退:16:30-17:30

 

  (二)教辅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的工作人员以及教学系部实行坐班制的教职工,周一至周五实行上下班签到(退)制度,重大活动日、节假日的上班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具体签到(退)时间如下:

 

  上午签到:8:40之前

 

  8:41-9:10为迟到

 

  9:11-11:40为旷工半天。

 

  上午签退:11:40-12:10

 

  午时签到:13:15-13:30

 

  13:31-14:00为迟到,14:01-16:30为旷工半天。

 

  午时签退:16:30-17:30

 

  轮休上班的教职工,上班期间按照相应岗位的考勤时间签到签退。夜间上班的.教职工增加一次夜班签到考勤,考勤时间为21:30-22:00

 

  三、考勤地点

 

  1.图书馆一楼大厅

 

  2.坤元楼二楼大厅

 

  3.尚德楼东侧门厅

 

  4.南平房办公区西侧

 

  全体教职工按照考勤信息采集时选定的考勤地点进行定点考勤。

 

  四、考勤管理规定

 

  (一)考勤机是对教职工上下班时间的记录和证实,采用人脸识别考勤,必须本人亲自签到(退)。所有考勤记录将记入考勤档案,并作为年度考核指标之一。

 

  (二)实行每一天四次签到(退)制度,上班为签到,下班为签退,夜班增加一次考勤。教职工要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按时考勤,未在规定时间内签退视同旷工。

 

  (三)严格执行病、事、婚、产、丧假、进修、公务出行等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制度,并按程序将请假条交组织人事处报备,请假条本部门需留存一份,作为核对考勤的凭证。教职工凡请假5天以内,经所在部门领导审批。凡请假在5天以上或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还需请假者,由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四)轮休人员调班需提前出具调班说明,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组织人事处,未出具调班说明或私自调班的,将以考勤记录为依据,缺勤视同旷工。

 

  (五)由于特殊原因导致班车延误,或因恶劣天气、突发事件导致上班延误,或因外来源理公务未能按时签到(退)的,须于当日将情景说明报组织人事处,否则以考勤机记录结果为准。

 

  (六)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上班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为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上班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能够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工作时间。由教职工本人自行选定哺乳时间,需提前向组织人事处报备。

 

  (七)各部门考勤员负责做好本部门教职工的考勤和各类请假材料的汇总工作,及时提交本部门教职工的请假、出行证明材料,每月填写《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考勤表》(附件一),并于月底将考勤表报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于每月月初将全体教职工考勤信息进行公示。各部门未能按时上报请假材料的,以考勤机的记录结果为准。

 

  (八)因特殊原因,导致考勤机未能记录教职工当日考勤信息时,以当日监控录像为准。

 

  (九)考勤机及其附属设备由资产管理处负责防护,防止被盗或故意损坏。凡故意破坏考勤机者,按破坏公物处理。

 

  五、缺勤管理规定

 

  (一)当月迟到一次不计算,迟到两次(含两次)以上的,每次扣50元。当月累计迟到次数达四次及以上的,扣发半月岗位津贴。

 

  (二)当月旷工三天(含三天)以内的,每旷工半天扣罚一日日均工资,旷工三天到五天(含五天)的,扣发全部岗位津贴和绩效工资。旷工五天以上的,学校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三)其他假期待遇,按照《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工资福利及补贴分配实施办法(2016年修订版)》执行。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人事管理制度 15

  一、管理原则

 

  人事管理遵循依法法规、公平竟争、责任与激励等原则。

 

  二、员工聘用

 

  1、公司实行全员聘用制,对应聘员工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公司重视每位员工在其自身和岗位中所显示的能力和可塑性的潜能。所有员工都可获得平等的尊重,并被提供同等的发展自身和事业的机会。

 

  3、公司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应聘员工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勤奋、正直、敬业、机敏、接受能力强、身体健康;

 

  (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原则上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各部门管理岗位职责原则上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应聘员工必须按公司要求提供真实可靠的个人资料、国家认可的学历文凭与专业性证书,不得冒充、涂改和填写虚假资料,违者公司保留处罚和解聘的权利;

 

  (5)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聘用,隐瞒实情者,一经公司发现,立即予以除名,公司不负担任何责任;

 

  ①被公司除名、辞退、解聘者;

 

  ②被判处有期徒刑或受通缉,尚未结案者;

 

  ③吸食毒品或其它代用品;

 

  ④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或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⑤未满十八周岁者。

 

  4、公司招聘应遵循以下程序:

 

  (1)公司各用人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岗位设置情况,向综合管理部提交人事需求报告书;

 

  (2)综合管理部根据各部门用申请,统一规划,有效控制,制作招聘计划书,经总经理或执行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3)综合管理部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分类,选择性地进行初试,应聘者必须按照公司规定,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查验各类证件;

 

  (4)初试合格者分别由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复试,复试合格签署意见;

 

  (5)应聘人员登记表经总经理审批后,由综合管理部安排进行健康检查,应聘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体检;

 

  (6)通过健康检查的应聘者进入本公司试用;

 

  (7)所有进入本公司试用的员工必须参加岗前培训,了解公司的概况和规章制度,基本掌握岗位技能后方可入职试用;

 

  (8)进入本公司试用的员工必须在一周内提交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件原件,由综合管理部审核确认、复印存档。

 

  5、员工的试用及转正

 

  (1)新录用员工一般试用期为三个月,让职办理手续流程(祥见《试用员工管理办法》)。若在试用期间表现优异,有特殊贡献者,经主管领导批准可缩短试用期。若新员工经考核证明有丰富的相应岗位工作经验,经主管领导审批,可免试用期;

 

  (2)新员工在试用期内能够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适应本人工作岗位,试用期满前一个星期由本人向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综合管理部对该员工进行转正考核,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转正;

 

  (3)转正后,双方自愿可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每年续签一次。

 

  (4)在试用期内,新员工若违反公司的违章制度或不能适应本工作岗位,公司有权将其辞退;部门负责人进行书面申请辞退,提交综合管理部进行监督,总经理审批方可辞退;

 

  6、员工的岗位调动

 

  (1)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要求调动,须征得调出、调入部门同意,由综合管理部完成员工异动表的相关程序后,开具调动通知书;

 

  (2)任何员工必须接受公司工作需要的调动安排,及时办好各项交接手续,若不服从工作调动,公司将给予处罚。

 

  7、员工的离职、解除和终止聘用

 

  (1)离职分个人辞职、公司辞退、除名、开除;

 

  (2)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3)在试用期满后,双方可以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提前一个星期局面通知或等同于通知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详见《劳动合同书》);

 

  (4)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任何一方表示不继续的,合同即行终止;劳动合同期限内辞退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其本人,或发给一个月基本工资代替此项通知;

 

  (5)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在每年一次体检后,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要求的员工不再续约;

 

  (7)自动离职或辞职者,违反该规定并造成公司资料外流或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依法追究期经济及法律责任;

 

  (8)离职程序为:

 

  本人以书面报告提出辞职申请或部门提交辞退者员工报告---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审批。领取离职审批表---停岗---按审批表程序办理审批手续---依照员工离职流程表物品清退手续---结算、领取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三、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公司实行统一规范的劳动合同管理,依法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公司与员工依法签订之合同,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3、合同生效期间,双方都有权要求对方全面发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一方违反合同不发行义务,双方有权要求赔偿由此面造成的损失。

 

  4、合同条款是双方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依据,也是处理合同纠纷的主要依据。

 

  四、档案管理

 

  1、公司建立健全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严格遵循程序,妥善保管,合理利用。

 

  2、员工有责任真填写公司制定的应聘人员履历表,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必须正确属实,并根据要求附交有关证书、证件的复印件,虚假者公司可作为解除合同的理由。

 

  3、应聘人员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综合管理部加以个性和增补。

 

  4、非职务所需,员工不得私下打听他人的个人情况。

 

  人事管理制度 16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依据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从业人员人事管理悉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条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实施。在公司主管领导的指导下,行政人事部具体负责下列工作:

 

  1、负责人力资源规划的制定;

 

  2、负责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工作;

 

  3、负责公司劳动用工制度、薪酬激励制度的制定与实施;

 

  4、负责办理员工社会保险事宜;

 

  5、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从业人员职级划分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

 

  中级管理人员,包括各部门经理、车间主任、主要工程技术人员。

 

  普通管理人员,包括各部门业务主管、普通技术人员。

 

  助理职员,包括各部门从事一般工作的员工。

 

  普通员工包括:一般职员、技术工人、普工、后勤工人等。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设立坚持“因事设岗原则”,努力做到以最少的岗位获得最好的工作效率。

 

  第五条 公司人员编制数额按公司经营运作的需要制定,并在每年年度开始前定编,经总经理和董事会核批后实施,坚决杜绝因人设岗,人浮于事的现象。 第二节 任用

 

  第六条 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计划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 件以“职务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置。

 

  第七条 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八条 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任免。

 

  (二)中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报董事会核准后任免。

 

  (三)普通管理人员及助理人员由行政人事部考察后提名报总经理核准后任免。

 

  (四)本公司各单位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应先依新进人员任用事务处理流程规定提出申请,普通管理人员以下岗位经主管人事副总经理核准,中级以上岗位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考选事宜。

 

  第九条 新进人员面试或测验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试用3个月,期满考查合格者,方得正式聘用;表现突出者,可视情况缩短其试用期。

 

  第十条 新进人员应先办理背景调查,并按学历及实际工作能力任用。

 

  第十一条 除公司正式职员外,本公司可按业务需要聘雇临时人员,其待遇、工作时间及工作条 件按合同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由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剥夺公民权,尚未恢。复者;

 

  (二)受破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三)通辑有案,尚未销案者;

 

  (四)参与黄赌毒者(正式员工在合同期内有此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解聘);

 

  (五)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六)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七)经其他机构开除者;

 

  (八)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九)未满十六周岁者;

 

  (十)公司负责人,不合于公司法规定者。

 

  第十三条 新进人员,试用期间应由人事部门切实考核。试用成绩欠佳,或品行不良,或发现其进入公司前有不法事实者,可随时停用。新进人员在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办妥下列手续:

 

  (一)填妥本公司新进员工履历表;

 

  (二)提交学历证件、身份证复印件;

 

  (三)提交公司定点医院体格检查证明;

 

  (四)提交前任职机构离职证明书(无证明书者应提供有关查询电话及地址);

 

  (五)提供经济担保并与担保人签定担保合同书,担保人应保证被担保人服务期间行为、财物及安全等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六)近期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三张;

 

  (七)签订保密协议、试用协议或劳动合同书及岗位聘任协议。

 

  第三节 服务守则

 

  第十四条 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说明外,如为该说明书未经列载,而经上级主管指派交办的工作,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接受。

 

  第十五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对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直言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四)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维护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

 

  (七)注重自身品德修养,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相关行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公司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措款项。

 

  第十六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其中属故意行为者,应另加处罚。

 

  第十七条 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五天,星期六、星期天及法定假日原则上均休假,特殊情况可安排串休。

 

  第十八条 员工每日工作8小时,具体作息时间依季节 变化事先制定公告执行。

 

  第十九条 部门经理以下人员上、下班须亲自签到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打卡,应事先征得主管批准,并报考勤员登记。

 

  第二十条 如因工作需要,公司每日工作时间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 件下,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有《劳动法》第四十二条 规定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前项规定限制。

 

  第四节 请假、休假

 

  第二十一条 从业人员请假、休假按照公司另行制定的《请假、休假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请假逾期,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业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一个月。事假逾假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明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一周。

 

  第二十三条 请假期内薪资,依薪资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请假程序及批假权限:主管以下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并提供有关证明,一并递交部门经理签批,并送行政人事部审批;部门经理请假,由总经理签批后到行政人事部办理手续,假满后应及时按原批假程序销假,未及时销假者按旷工处理。集体外出活动应填制“集体外出活动申报审批表”,个人外出活动时应填制“个人外出活动审批表”。

 

  第二十五条 法定假日另按国家规定执行,无偿献血200cc以上的职工可给假三天疗养,视为出勤。

 

  第二十六条 其他规定:探亲、年假、事假年累计不得超过45天。

 

  第五节 员工教育培训

 

  第二十七条 员工教育培训分为职前教育和在职员工的业务培训,具体参照《员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第六节 考核

 

  第二十八条 公司每季度对员工就“德、勤、能、绩”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交行政人事部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升迁及培训等的依据。

 

  第二十九条 年度工作考核,每年一月上旬为年度考核期,各部门经理应对其下属员工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评核。考核结果应于一月十日前交行政人事部汇总。

 

  第三十条 考核方法采用百分制法,具体做法见《员工绩效考核办法》。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考核,其它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或经授权的总经理考核,中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考核,普通管理人员及助理人员由行政人事部及所在部门经理考核。

 

  第七节 调迁

 

  第三十二条 各部门基于业务上的需要,根据所属员工个性、学识、能力及志愿,调配适当工作,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第三十三条 员工接到调职通知并与接任员工做好移交工作后,方可到任新岗位。

 

  员工办理交接应填制交接清单,待各有关部门签字后交行政人事部,方可办理有关调迁手续。

 

  第八节 免职

 

  第三十四条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解聘:

 

  (一)违反本公司规章,情节 严重者;

 

  (二)有违法犯罪行为,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者。

 

  第三十五条 前条 第(二)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不得要求补发停职期间之薪资。

 

  第三十六条 自解聘之日起,薪资停发,并应立即办理移交。

 

  第三十七条 本公司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一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事先预告,其预告期间规定如下:

 

  (一)在公司服务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者,于十日前预先通告;

 

  (二)在公司服务一年以上三年以下者,于二十日前预先通告;

 

  (三)在公司服务三年以上者,于三十日前预先通告。

 

  从业人员对于其所承受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可随时解雇,并照上述规定日期预先通告。

 

  第三十八条 从业人员在接到前项预先通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以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周请假不得超过二个工作日,其请假日薪资照发。

 

  第九节 辞职

 

  第三十九条 从业人员如感工作不适或其他原因想辞职,应于三十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及行政人事部经理签具意见后,呈报总经理核准;其为中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签具意见后呈转董事会核准;其为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批准。核准辞职后,再转回行政人事部,据以填制薪资通知单转财务部门办理停薪。

 

  第四十条 行政人事部依据辞职申请书发给“离职审批表”,通知本人于奉准离职日当天下班前依离职通知单上应办理事项,逐项办妥移交,办理完毕后,由相关部门及行政人事部审核无讹后,并签章转财务部门核计当月薪资(除特准外,均于下次发薪日发给)。并可依其申请,发给离职证明书,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奖金,薪资发至批准离职之日。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解职处理。

 

  第四十一条 职员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 款暂时或永久离开本公司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导致公司损失者,将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 行政人事部根据离职审批表于当日即行办理下列事项:

 

  (一)登记人员变动记录薄。

 

  (二)注销控制内人员状况登记表。(花名册)

 

  第四十三条 人事主管视情况应约谈离职人员,并将面谈结果填入离职人员档案,以作为人事流动率检查参考。

 

  第十节 保险

 

  第四十四条 凡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的正式职员均可享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

 

  第四十五条 上述保险由公司统一办理手续,保险单据及相关手册由行政人事部统一保管。

 

  第四十六条 正式职员在聘用期内,均享受上述保险。凡职员与公司解除合同,公司为其办理的各类保险随解除合同当月起停止。

 

  人事管理制度 17

  为落实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政策的有关精神,加强公司劳动用工规范管理,特建立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一、员工招聘及录用

 

  用人部门向行政部提出申请,行政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呈报总经理,经总经理批准后,行政部制定招聘计划及编制预算,并向外部和内部发布招聘信息。

 

  应聘程序为初审(材料审核)、初试(能力测试)、复试(深入面试)、发出录用通知、办理用工手续。

 

  初审由人事部门负责处理,初试由用人部门经理和人事部经理负责处理,由总经理进行复试。面试负责人员应在面试表上填写面试意见。通过复试的人员资料转到人事部,由人事部负责发出录用通知并办理用工手续。初试和复试的时间由人事部与具体面试经理协商,通知全部由人事部门负责。

 

  二、用工手续及人事档案管理

 

  通过面试的人员,由人事部发出“录用通知单”,在通知单上应注明报到时需要携带的.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劳动手册原件、近期一吋免冠照片3张。办理录用的手续包括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新聘员工职业诚信保证书、劳动合同一式二份。同时办理胸牌,并告知公司及相应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

 

  员工的人事档案包括应聘人员应聘材料、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新聘员工职业诚信保证书、劳动合同、劳动手册和照片,人事部专人统一保管。

 

  三、员工离职

 

  离职员工应办理离职手续,填写离职交接表,各职能部门经理或经办人员需要在表格上签字。最后由财务部依据交接表格及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结算和支付工资。

 

  四、考勤制度

 

  按公司目前的“员工考勤制度”执行。

 

  五、薪酬制度

 

  按公司目前的“薪资管理制度”执行。

 

  六、职工培训

 

  职工培训包括在岗培训和专业培训。

 

  在岗培训为老员工带领新员工在岗位上的培训和学习,由各部门经理负责安排落实。专业培训为依据公司岗位需要,安排员工到专业机构参加业务学习。培训计划由相关部门提出报公司批准。

 

  人事管理制度 18

  为了深化和推进民办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的精神,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积极性,增强办学活力,提高教师待遇、提高管理效益、提高教育质量,特制定本校人事计划如下:

 

  一、落实校长负责制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学校深化“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保证作用,发挥工会、教代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形成“三位一体”立体管理的合力。学校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教代会讨论、审议决定。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党政干部聘用考核制、任用公示制以及校务委员会审议制。

 

  二、推行全员聘用制

 

  (一)加强编制管理和控制。根据区师生服务社的编制数来聘任教职工。

 

  (二)加强聘任合同制的`规范管理。教职工的聘任期一般为一年,到期将自然中止与校方的劳动关系,继续劳动关系则需再签合同。

 

  (三)规范学校教职工聘任工作。

 

  1、全员聘用合同制是根据学校的办学规模和效益等实际情况对全体教职员进行“双向聘任”,竞争上岗。

 

  2、聘任顺序

 

  (1)教师本人申请应聘

 

  (2)学校择优聘任

 

  (3)教师受聘或拒聘

 

  (4)学校调整安排拒聘人员

 

  (5)签订岗位聘任协议

 

  (6)双方履行岗位协议

 

  3、考核:每年度对教职工岗位履行情况进行考核指标为:德、识、能、绩。考核顺序:自我小结 → 小组交流 → 相互推荐 → 学校考核 → 公布考核结果。考核档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凡是考核合格和优秀的作为下一年聘任的条件。

 

  (2)对基本合格的教师延长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只发工资,不发奖金)

 

  (3)不合格的就不予聘任。

 

  三、落实学校人事管理

 

  (一)人事

 

  1、全校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分配。

 

  2、凡被聘用教师,试用期三个月,在试用期内出现工作失误,造成影响予以解聘合同,工资按临时工发放。

 

  3、学校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

 

  4、凡本校教职工连续矿工一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属自动解聘。

 

  (二)考勤

 

  1、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校办负责考勤工作。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按日统计,作为月年终绩效考评依据。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擅自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组室负责人或考勤员。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

 

  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选、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

 

  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课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人事管理制度 19

  第一章、总则

 

  1、本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2、人事部是公司人事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日常人事管理,其工作具有管理、指导、监督职权,并直接对公司分管总裁和总裁负责。

 

  3、公司各部门须严格遵守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凡人事调配、人事任免、人员进出必须经人事部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人事调令为依据。各部门发文凡涉及到人事、工资、劳保、社会保险金、职工培训等事项,必须经人事部合议会签。

 

  第二章、聘用

 

  1、对缺岗和预算招聘名额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或定向对口专业学校招聘,严格任职标准,择优录用。

 

  2、用人部门根据缺编情况提出补员报告,注明需求人数、任职标准,经人事部会签,分管副总裁审核,总裁审批后,由人事部办理。

 

  3、人事部查阅人才信息库存或发布招聘信息,标明所需岗位和人员的基本条件(包括年龄、身高、文化程度、专业水平、外语水平、工作经历等)。

 

  4、用人部门及其它部门可以推荐适任人选,但不得低于该岗位的任职标准,同时必须由推荐人签名并注明与所推荐人选的关系。

 

  5、人事部会同用人部门对报名和推荐的人员进行初审和面试。

 

  6、人事部通知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或口试,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出卷、阅卷,确定适合人选。

 

  7、人事部将适合人选名单及个人履历表报用人部门分管领导和人事部分管领导审核,总裁审批。

 

  8、人事部依据审批结果通知录用者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携带体

 

  检证明到人事部报道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劳动合同

 

  1、公司实行总员额控制下的全员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由公司根据经营需要调整。

 

  2、在劳动合同期内,如员工属不称职或犯有严重过失,公司有权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合同期满前35天由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填写“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调查表”报公司人事部,人事部根据“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调查表”做好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准备工作;如要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4、新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公司或新聘人员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须在一周前通知对方。

 

  5、新聘人员试用期满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试用考核表”,人事部核实、报总裁批准后予以转正或解聘。试用人员的试用期限可视情况延长,但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第四章、晋升

 

  1、公司对各级行政管理技术职务实行聘任制,对拟晋升的聘任人员由人事部根据总裁办公会意见组织考核鉴定,并将考核结果报总裁办公会讨论,总裁批准。

 

  2、公司对某些空缺的.干部岗位适时推行竞聘上岗。通过公开岗位、公开要求,推行双向选择、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3、公司急需或具有专业特长的干部岗位,由人事部根据总裁意见,直接办理聘任试用手续。

 

  第五章、调配

 

  1、调配系指船员在公司所属船舶内、及船岸之间的调动,或船、岸工作人员部门内部的岗位变动。

 

  2、高级船员的调配由船务管理部或酒店管理部提出建议,人事部会签,用人部门分管领导和人事部分管领导审核,总裁审批。

 

  3、普通船员在公司船舶间的调配由主管部门或船舶提出建议,船务管理部或酒店管理部、人事部会签,分管副总裁批准。

 

  4、船岸之间、岸基工作人员的调配由部门提出建议,人事部会签,分管副总裁审核,总裁审批。

 

  5、调配时应填写“岗位调配表”。

 

  6、人事部根据总裁审批意见下达调配通知。

 

  第六章、解聘

 

  1、员工有正当理由可申请辞职,要求辞职的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公司人事部批准后,船舶或部门方可为其办理离职清单及其它手续。

 

  2、辞职的员工如受过公司出资培训的,需按规定赔偿公司培训费用和招聘费用。若员工未能按劳动合同规定而擅自辞职,公司不发给任何书面证明。

 

  3、对不能胜任现职工作又无法安排其他岗位的员工、以及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用人部门应提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人事部批准后予以辞退。

 

  4、辞职、辞退员工必须在离开公司前交清工作和办妥离职清单及其它手续方可离开公司,否则公司将追究其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5、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超过国家规定医疗期。

 

  6、公司因经营情况变化辞退员工,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

 

  第七章、考绩

 

  1、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每月对其所属员工进行绩效考核,人事部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或平衡,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当月效益系数的发放标准。

 

  2、公司人事部每年底在每月度的绩效考核基础上统一组织年终综合考核。

 

  3、年终综合考核采取个人书面述职(总结)、口试、笔试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结果作为本评选优秀员工、下干部聘任的重要依据。

 

  4、对考核不适任的员工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终止劳动合同,也可以进行内部岗位调整,如不服从调整或调整后仍不适任应按照有关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第八章、退休

 

  1、公司员工男性年满六十岁,女性年满五十岁者,应办理退休。

 

  2、对有特殊技能、或公司工作需要并身体健康的退休人员,经总裁批准,可签订“退休人员返聘协议书”,返聘使用。

 

  第九章、附则

 

  1、本制度应用中的问题,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下达之日起施行,以往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人事管理制度 20

  一、人事调动制度

 

  条一条人员调动必须坚持岗位工作需要,专业对口,按正常程序办理。

 

  第二条院内各科室调动按下列程序办理:

 

  1、医师调动,由医务科提出,会同人事与有关科室协商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2、护理人员调动,由护理部提出,会同人事与有关科室协调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3、后勤人员调动,由后勤有关科室提出,经人事与有关科室商定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4、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院部可以随时调动任何工作人员。上述院内调动,都必须由人事管理处填写科室调动表,任何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新岗位报到。

 

  第三条外单位人员要求调入我院,必须是岗位专业急需人员,调入对象需由相关职能部门考核、评定后递交院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条四条外单位调入人员自调入之日起,工资参照正式职工发放,奖金等福利参照同类(同年工作)人员执行。

 

  第五条对要求调出人员,在科室工作允许的前提下,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所在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相关职能,经院部同意,由人事科办理调出手续。

 

  二、毕业生入院制度

 

  第一条我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接收相关专业应届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

 

  第二条人事管理处负责拟定本年度用人计划、具体条件及招录方案,提交院办公会议讨论。

 

  第三条人事管理处根据院办公会议的讨论结果,对外发布招聘信息,进行按规定要求的招考。

 

  第四条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招考工作,并将考试成绩报院部,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录取名单。

 

  第五条毕业生的人事关系逐步由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三、引进外地专业技术人员制度

 

  第一条对专业技术人中的培养应立足于本院,对一些本院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采用引进的办法予以解决。

 

  第二条相关职能部门和人事科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考核资格审定,递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试聘期限、岗位职责、经济待遇等。

 

  第三条试聘期一般不得低于三个月,试聘期过后,相关职能部门应对试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做出书面的评定,由分管院长递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正式聘用事宜。

 

  第四条同意正式聘用后,由人事与应聘人员签订相应的聘用合同。

 

  第五条外地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关系应由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四、卫生技术人员准入制度

 

  第一条人事处审核资格(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第二条通过院部初步考核,填写招聘人员报名表。

 

  第三条医务处(护理部)或所在科室对其业务考核并复核其资格。

 

  第四条考核合格者,各职能科室交院部签署意见同意录用。

 

  第五条体检。

 

  第六条按专业进行岗前培训。

 

  第七条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执业医师》等有关规定,报当地卫生局审批或备案。

 

  五、医院协议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协议用工管理工作,经院部研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招收各类协议工,首先由人事管理处根据医院人员编制情况,按照劳动法及有关劳动法规制定用工计划和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报院部批准后负责办理招收录用、签订合同,核定工资等手续,并负责办理调配、奖惩、福利待遇、辞退等事项,录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执业准入规定办理。

 

  第三条医院招收协议工,由人事管理处签署劳动合同后统一调配给所属各职能科室,由用工科室直接管理,用人科室负责考勤、考绩,提出奖惩或辞退意见,由财务科编报工资表,经人事管理处审核后执行。

 

  第四条招用的协议工须持本人的身份证及相应的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体检合格方可录用。

 

  第五条协议工录用期控制在一年以内但不超过三年,合同期满继续留用须续签合同,新录用协议工试用期为3~6个月,如发现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和不符合录用条件者不再留用。

 

  第六条协议工违反国家政策法令和医院规章制度,工作不负责的、发生重大差错、服务态度差、不服从分配、不能完成本职工作者医院有权随时辞退或酌情予以处罚。

 

  第七条录用外单位离退休人员和待业人员,涉及原单位争议时,医院不负责合同以外事宜,对争议之外由协议工本人出面和原单位协商,协调无效时和医院终止劳动合同。

 

  第八条协议工工资待遇按照劳动法规,参加社会标准实行男女同工同酬、按劳分配原则,以双方协议达成的'工资标准执行。

 

  第九条协议工工资福利待遇参照院内相关执行。

 

  六、考勤制度

 

  第一条全院实行考勤制,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全体科员考勤工作,每月如实填写考勤表,并于次月5日前报人事管理处。

 

  第二条各科考勤必须专人负责,每日的考勤情况要真实地记录在考勤表上,符号要准确,有差错改动时,须经科室领导批准后,由考勤员更改,个人不准随便改动。

 

  第三条全院职工要严格遵守考勤请假制度,各科领导应严格按请假制度把关,按规定批假。对于因无组织纪律擅离岗位的职工按旷工论处,严重旷工累计满一个月或连续旷工15天者,医院报上级部门予以除名。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无故不参加应到会议的;

 

  2、科室负责人未知下属人员去向的;

 

  3、病假当日不交病假证明书(急诊除外)或未与科主任、护士长请假者;

 

  4、假期已满而未办理续假手续者;

 

  5、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院者。

 

  第四条建立销假制度。各类人员请假期满回院必须向人事科销假,除不可抗拒原因未按时销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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