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读后感700字

发布时间:2020-12-17 09:51 来源:700字

  《野性的呼唤》是一部动物小说,主人公是只狗,名叫巴克,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但后来却被主人家的园丁卖了,开始了拉雪橇的生活。巴克前前后后换过许多主人,有待它好的,也有不关心它的。为了生存,它与其它狗斗争,变的凶悍而狡诈。在野性的呼唤下,它回归狼群,开始了荒野的生活。

  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犬,母亲是一只优秀的苏格兰牧羊犬,而它继承了父亲的凶猛,母亲的优秀和守职。巴克本来可以一生享受着荣华富贵,可是命运让它历经磨难,让他在劳辛之中生存。拉雪橇的爪子被磨破,皮毛因冻伤而结出血痂,本好看的皮毛变的肮脏、伤痕累累。结实的肌肉经过过度劳累消失,变得瘦骨嶙峋。

  几年下来,巴克在“手拿大棒的人”“穿红线衣的男人”以及斯匹茨跟他的交往中懂得大自然的规律——优胜劣汰、弱肉强食。

  直到巴克被折磨得奄奄一息时,它遇到了一生中待它最好的人,他叫桑顿,是巴克的最后一个主人。它在最后一位主人身上感受到了“爱”什么,就是在米勒法官家时也没感受到的。他们快乐的生活,无论在哪儿,巴克都跟着主人,形影不离。可是有一天,巴克去了森林,回来时营地却一片混乱,是血的味道。巴克嗅着主人微弱的气息在血路上走着,可那气息在河里没了,还有几个伊哈特人在跳舞。巴克一下确定了是谁杀了它的主人。这是唯一一次巴克的激情战胜了理智和狡诈。它不顾一切地撕咬着它的仇人,虎牙刺进动脉,滚烫的鲜血促进了巴克野性的萌发。对血的渴望,巴克意识到自己是食肉者,会是食物链的顶端,最后回归森林。

  我认为巴克回归森林对它自己是好的。尽管再也享受不到荣华富贵,但那是巴克心中最后的,也是最本性的心愿。它与狼为伴,但也不忘主人对它的好,每过一段时间也会去桑顿的葬地睡上一宿,然后隐匿在荒野之中。(孔越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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