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1-01-02 11:10 来源:600字

  可能大家对于北村这个作者不太了解,他毕业于厦门大学中文系,是中国小说界最接近艾辛格,与苏童,余华同属于中国“先锋作家“的主将,而第一次见到这本书时,被封面吸引了。上面写着“男人对男人的感情”,毋庸置疑,这是出版社为吸引眼球的做法。

  本书有两个主人公,一个叫李,一个叫达特,两人当时在学校都是有名的诗人,性格截然不同的他们成为了“朋友”,或者用文中的句子来解释,即李—达特,这两人只能当一个人来叙述,因为他们形同一人。

  达特的诗大胆野蛮,而李的诗沉稳晦涩,达特曾在全国诗歌座谈会上说“文学就是一次射精”,在书中的背景下,写诗能勾引女人,达特经常搞女生,李从未有过女朋友,他觉得要从一而终,两人表面性格不同,但灵魂深处确是相似的,李不会因为达特搞女人,厚脸皮用自己的东西而去计较,他曾说:“达特要写好诗。我不想让他让别的事分心,达特懂诗,但他不懂爱情”。他们经常会起冲突,表面上是一米八的大个达特在欺负一米六的李,其实相反。

  每一次都是达特妥协,他们都爱诗,达特出狱后成为文坛上有名的大诗人,只要是他出版的,都能大卖,可李的诗出版,无人问津,因为太深奥了,达特说:“这个世界完了”,或许在达特的眼中李是他心中的“神”,别人问当今世界上最伟大的诗人是谁时,达特回答:“李”,这个许多人都没听过的名字,我想达特在看到自己写的“破烂”这么热销的时候,内心是极其难受的。

  达特的出版社做的有声有色,他会去营销每一本书,唯独不去营销李的诗集,他曾说:“你让我去运作一个伟大的人的书,我连想一想都觉得害臊。”

  最后,李信了基督教,寻求了生命更高层次的意义,烧掉了自己的诗,他再也不写诗了,达特的信仰顿时崩塌,他不能忍受李抛弃他,在一个艳阳高照的日子,他哭着将刀子捅进了李的腹部。

  有人说悲剧是将有价值的东西摧毁给别人看,可在神与使者的路上,凡人连仰望的资格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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